作者:林忌 转载自:网络
中国于上周四(2月27日),为所谓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公开征求意见”,以改善外国人居于中国的待遇;据中共的说法,是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合法权益”;然而中共网民却一面倒地反对,有质疑条件过于宽松,更多的却是歧视当作真理,例如声称“中国不是移民国家”、“我希望中国大地上,永远是纯粹的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中国人”、“我怕中文都不会说的人”等等;这类充满种族歧视,在外国上不了台面的论述,却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声音的主流,却从未受到中国的“公知”批判。
早前中国的网民,不断投诉在外国被“歧视”,例如在欧美被“歧视”,要求别人不要歧视自己的肤色,要求外国人不要因为武汉肺炎而限制中国人前往,但在实际实现措施时却可以双重标准,在“中国人土地”上,要求实施最严格的限制。
一句“中国不是移民国家”,其潜台词即“美国是移民国家,因此他们应该包容中国人”、“香港是移民城市,因此应该无限制接收大陆移民”;但“来到中国的土地上”时,中国人就可以大条道理:“中国不是移民国家,因此不应该接受外国人”——这就是所谓“中国人”对“歧视”的双重标准。
为什么别人是移民国家,中国就不是?为什么别人不可以拒收移民,但中国就可以?为什么美国人就要包容有色人种,但是“中国人”却一定要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那么所谓“中华民族”的五十六个民族又是什么呢?部份维吾尔人金发又为何是中国人?这条问题,几乎从来都未曾在普遍的所谓“中国人”心内出现过,而即使出现了,他们都会推砌一切借口,去为自己的双重标准自圆其说。
中共最新建议修法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第19条——“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被中国网民质疑是大开中门,任由外国人申请云云;正说明“中国人”根本从来都不看自己的法律。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法律就是中共随时可乱改、可乱解、可乱执法,从来都不需要“认真对待”;根据在香港有效的《中国国籍法》第7条(3)“有其他正当理由”即可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亦即中共早就有类似荒诞的法律条文,去决定是否给予别人成为“中国人”的权利,而根本不需要只给予“居留权”。
而反之在香港,有一批几代在香港土生土长,说粤语写汉字的印巴裔港人,却无法申请中国国籍,多次被中共拒绝,理由就是他们缺乏“中国血统”,被中国人“种族歧视”。而实际上,民主国家早已不会一见你肤色,就视你为外人;华人却至今仍然“以貌取人”,即使对方可以是香港永久居民,传媒也继续乱写“外国人”、“外籍”。这条万恶的《中国国籍法》,不但未见有中国人质疑,反之却常利用作为来香港的特权,如双非及单程证,令香港完全失去人口审批权。
中国官方宣传“学普通话,做文明人”,而中国人甚至把“说普通话”的要求,强加于海外。近日一群以“国际学生”身份来港、留港工作的“港漂”,就质疑香港餐厅光荣冰室拒说“中国普通话”,是“歧视”;去法国要用法文,去德国要用德文,大家都以为这是常识——入乡随俗,去别人的地方,就说别人的语言;为何这些人偏会质疑香港?其心底说话,就是认为香港是“中国的地方”,因此要说“中国的语言”,这就是以殖民主的心态,视港人是殖民奴,完全不尊重香港人之余,还反咬一口,说是港人“歧视”他们,其态度就一如二战时日本殖民者来香港,质疑大家为何“歧视”他们,为何拒绝说日语一模一样。
问题的关键,正在于海外的华人,能否学识要和中共切割,要尊重别人的语言文化,要学习别人的思维方式,去赢得别人的尊重,而非走“回头路”,沦落到要和中国国内的小粉红互相取暖,一面享受海外的福利,质疑别人歧视自己——要别人不当你作外人,请首先不要自视为外人,或“X漂”、或“旅X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