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少镭 转载自:网络
这两天满屏都是“女FJ(辅警)睡了××个公职人员”。不知道这说法源于官媒还是自媒体,联想起之前类似事件的官方说法,“甘于被围猎”,不知道国情的还以为,中国女权主义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不好意思,这事怎么看,都是女FJ被各级男领导睡了。
这么说很容易被骂男权,但只要细究下去便明白,这事无关性别,只关乎权力。
官人VS奴家。河夫作品
女FJ在那些拥有权力的各级领导面前,就是一个弱者。就算她事后的勒索全部坐实,充其量,也是权力猎色被反噬。
反过来,如果出事的是一个男FJ,而对方是各级女领导,同样也不能说男FJ睡了多少公职人员,只能说“男FJ被各级女领导睡了”。
究其实,谁睡了谁,谁被谁睡了,都不是法律或新闻该有之表述。粗鄙的民间俚语,成了堂而皇之的大标题,内中暗含道德评判,甚至不难品出些许听床的快感。
所以,说“女FJ睡了多少个公职人员”,都是有意无意站在那些所谓的受害者——即真正的猎色者一方,对已付出惨痛代价的女FJ再踏上一只脚,进行荡妇羞辱。
何况,她所受的法律制裁,远超常人所能理解的上限。再加上退回所有“赃款”后再追加的五百万罚款,很难让人不怀疑,这里面是否还有权力更大的“受害者”未浮出水面。
法律对官员渔色的偏袒,其来有自。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七透露,大清律例,“职官奸仆妇,罪止夺俸”。在职官员奸污仆人的妻子,处罚不过是停发俸禄(工资)而已。
为什么?按纪晓岚的解释,立法依据是:“以家庭匿近,幽暧难明,律法深微,防诬蔑反噬之渐也。”
因为主仆同处一个空间,日夜接触,难免产生亲昵情愫,出事了很难判断到底是谁睡了谁。律法从深远细微处着想,就是防止诬陷或反咬一口渐成风气。
说白了,就是对“事后勒索”的防微杜渐,最大限度保护官员。至于“夺俸”处罚,呵呵,前清后清,有哪些官员是靠“俸禄”过日子的?
问题还在于,虽然这种事“幽暖难明”,谁主动谁被动不好甄别,但如果从反方面进行假设,则一点都不“难明”:如果“仆妇”主动,“职官”拒绝了,不但没任何风险,反彰显一身正气;反过来,如果是“职官”以权猎色,“仆妇”能说不吗?说不后有什么后果?
纪晓岚的答案是:“然横干强逼,阴谴实严。”如果是强奸的话,阴曹地府的处罚是很严的。
多严?他举了一个这样的例子:
某官员调戏其仆妇,遭到拒绝,官员勃然大怒:“你敢说不,信不信我弄死你!”女人怕了,向丈夫哭诉。丈夫刚好喝醉,一听这事,拍案而起,说……
你猜他说了什么?
“敢失志,且剚刃汝胸!”
你敢失节,我一刀捅死你!
至此,女人完全绝望,心想反正从不从都是个死,还不如自己了决,不用被狗官占便宜。于是悬梁自尽。
发生了人命案,当地官府前来验尸,见尸体无任何伤痕,又死在自己家里,虽有传言说被逼死的,但死无对质,遂以自杀结案。
从此,女人上吊的那间屋子,哪怕光天化日,也阴雾缭绕。夜里,则总是发出异响,像有人在撕布条;灯前月下,也经常鬼影幢幢。
这种情况持续了十几年,直到那官员死了才停止。而他死前一段时间,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不管白天黑夜,都得派人环绕在床的四周,应该是看到女鬼来讨命了。
这故事,看得直想爆粗。人间法律保护不了被“职官”逼奸的“仆妇”,善良的人遂寄望于阴间,孰料所谓的“阴谴”,竟然只是在家中制造恐怖气氛,而那“职官”十几年后才病死。
就算他是被吓死的,为什么过了十几年才报应?
请问,这跟罚酒三杯有多大区别?
纪晓岚说,这故事是他的朋友戴遂堂讲给他听的。戴遂堂即戴亨,曾当过山东齐河知县,这事是他亲历的、听说的或是自己编的,不得而知。
表面上看,戴知县讲,纪中堂写,这是体内健官员对律法不公的反思;实际上,那些好这一口的职官,看了这样的故事,会被吓阻,还是会觉得无所谓?
“阴谴实严”四字,实在讽刺,更加坐实了满清的“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当然,我们是站在今天的角度,以一种自以为现代法制的标尺去衡量王权时代的律法。而在满清,如此律法被制订出来,其实很正常。大清全国只有一个主子,自上而下的所有“职官”,都不过是那人的公仆,生杀予夺全在他之手,只要他认定谁犯了法,全家男的斩首或流放,女眷则全部“给予功臣家为奴”。
你看,公仆的女眷,随时都可以作为财产被赐与;公仆的仆人,更加没什么尊严、人格可言,想睡你妻子,那是你的荣幸,谁敢说半个不字。
你看故事里那仆人,听了妻子的哭诉后,为什么敢于怒斥妻子,说你要是失节,我一刀捅死你?那是因为他喝多了,酒壮怂人胆。搁平时,绝对屁也不敢放一个,估计还会细心吩咐妻子,洗白了再去,别脏了领导。
这样的事我们听得还少吗?也就前几年的事,公开报道里说过,那谁不但献妻,还主动献女,难道你好意思说,他老婆和女儿都睡了领导吗?
所以,“甘于被围猎”的说法虽然也很荒唐,毕竟还能品出一丝丝对猎物的同情。“女FJ睡了公职人员”,则用“公职人员”这样的词语模糊了那些人大权在握的事实(事实上FJ也是公职人员),等于完全站在狼的一边,指责兔子太狡猾,搞“狡兔三窟”,害得狼为了捕猎它而付出辛劳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