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瀚文|从潘恩到林昭:我心中的先知

作者:初瀚文       转载自:议报

无论是故国还是世界的情势,都与二十年前大不相同了。然而,这个人的思想人格,这个人的著作文章,这个人为自由和公义奋袂而起的勇锐,随着岁月的流逝,却从来都没有褪色过。这是我始终相信的。

二零零四年冬读研期间,开设“西方法律思想史”科目的教授布置的学期作业,是我这辈子漫长学生生涯中最难忘、最有价值的一份作业。

这份学期作业,是让我们逾二十位法学和伦理学研究生,在一堆由古代、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名单中(记得好像约五、六十位),每人选择一、二位思想家作为选题对象,撰写一至两篇课程论文。

在这张时间跨度超过两千年、从古希腊古罗马直到二十世纪的思想家名单中,当时的我,一眼就选中了18世纪下半叶的欧美启蒙思想家、政治哲学理论家、《常识》一书的作者——托马斯•潘恩。

然后,满怀兴奋和期待的我,去学校图书馆里搜遍、借阅、复印了几乎所有关于潘恩的书籍、文章和资料。

接下来寒假的日子里,学校里绝大多数学生都回家了,偌大的校园里人影寥寥。

我是少数的留守学生之一。每日埋首于有关潘恩的书籍、文章和资料丛中,一边阅读、摘录、记笔记、写心得;一边在书桌前撰文、列提纲、反复修改,直至完稿。

那年昆明的冬天特别冷,窗外的天空萧索而清寥。可我的心里,却时常温暖如春。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日子啊。每日相伴的,是这位早生我两个多世纪的人类思想界先贤。他的著作,他的思想,他的生平,他的风骨,连同他一生无尽的苦难,让我一次次地心潮澎湃,同时又唏嘘不已。真是万千感触在心头,在心头。

幸好,有这样难得的机缘,可以长歌当哭,可以一诉衷肠。

事实上,在这很久以前,“潘恩”于我,就是一个特别心仪的名字,《常识》是一本特别想读的书。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中国大陆,许多的真相被掩盖,许多的史实被扭曲,一切有关常识的言说都弥足珍贵。那些青葱懵懂的日子啊,常被身边人视为异类、常感孤独的我,只零星地读过一点他人介绍潘恩的文字,一颗心就固执地向这位人类思想史上的狂飙人物倾斜。

十多年后,在昆明那个冬天集中研读潘恩的日子里,一种故人重逢的喜悦之情油然而生。

如今,在这个秋天,由于某种机缘,我又重新捧读起潘恩的著作文章来。

掐指算来,又是将近二十年过去了。无论是故国还是世界的情势,都与二十年前大不相同了。然而,这个人的思想人格,这个人的著作文章,这个人为自由和公义奋袂而起的勇锐,随着岁月的流逝,却从来都没有褪色过。这是我始终相信的。

以下的文字,就当是故人再度重逢的一点感悟吧。

一、他来到了北美

历史学界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华盛顿在马背上领导了一场独立战争,杰弗逊在头脑中思考了一场美国革命。

意思是说,这两位家喻户晓的美国开国元勋,各自以自己擅长且独特的方式,对美国独立革命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然而,无论是华盛顿,还是杰斐逊,还是其他的一群后来被视为美利坚开国元勋的反英运动领袖们,虽说他们在普罗大众的心目中是斗士和启蒙者,但他们对于肇始于1760年代的反抗运动的目标、性质和意义,在《独立宣言》于1776年夏发布之前,长期以来一直都是蒙昧不清、茫然不明的。

而给予华盛顿、杰弗逊、以及其他北美反英运动领袖们以独立、共和、民主等先进思想启蒙的,却是一个来自于大西洋彼岸的英伦三岛的底层人。

他,就是潘恩。

换言之,这个从英国来的底层人,称得上是北美独立革命时期、北美大陆上启蒙者群体的“启蒙者”。

37岁那年,潘恩以契约奴的身份——亦称契约劳工、契约佣工、白奴,乘坐一艘从英格兰驶来的双桅纵帆船,来到北美东岸费城。

此前一、两年,潘恩因为发表文章、组织请愿,抗议英格兰当局的政策,导致英格兰下级税吏的工资过低、工作条件不良,而遭当局认定有“反政府思想”予以解雇。

他就这样丢掉了工作。

于是,他下决心离开英国,流亡北美。

经过两个多月的海上航行,帆船抵达费城码头。

具体日期,是1774年的11月30日。

彼时,北美大陆来到了自身命运转变的历史关口。

不久前,第一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意味着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已经正式联合起来,共同反抗它们的宗主国——大英帝国。

反抗什么?

反抗近一、二十年来英国当局在北美的种种暴行、暴政、倒行逆施。

数月后,独立战争的枪声将要打响。

这是北美东岸十一月的最后一天,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

时序已入深秋,冬的气息正隐隐袭来。

可就在这一天,一个出身底层的英国人,来到了大西洋彼岸的北美,来到了这个正值一场反抗运动风暴期的英属殖民地,来到了北美反抗运动的重要中心——费城。

北美乃至世界的历史,从此改写。

这无疑是北美新大陆的福音。

从哥伦布的船队,到五月花号的帆船,到清教徒大觉醒的运动,再到波士顿沉海的茶叶,祭祀的篝火,一次次在这片新世界的土地上燃起。如今,当旷野的风肆虐,兵燹的阴影笼罩大地,万千生民的眼睛迷惘,有声音从遥远的天际传来:看哪,那个英伦三岛来的契约奴提着明灯,即将会有焰光,从茫茫暗夜中发出了。

谁能想得到呢?这个来自英格兰的契约奴,这个遭当局迫害的英国下级税吏,这个穷困潦倒的失业者,这个技术熟练的前束胸裁缝,这个长期挣扎在社会底层、却坚持读书、听讲座、做笔记的自学者,仅仅在半年之后,因缘际会而成为《宾夕法尼亚杂志》编辑和撰稿人的他,面对这片对自身前途感到困惑和迷惘的新大陆,他昂首伸眉,精神抖擞,踌躇满志地说:“从我进入这块土地的那一刻起,我就想把它点燃。”

点燃什么?

他的意思是,点燃北美革命的火焰,而不是熄灭它。

他想说的是,北美不可以,绝不可以跟作为宗主国的大英帝国和解、以所谓的和平方式解决美英冲突;

北美不可以,将反抗的层次,仅仅停留于争取“当自由的英国人的权利”;

北美不可以,仅仅只是为了实现或恢复北美殖民地的自治而已。

进一步的,他擎着燃烧的金灯台宣告:独立是北美唯一的出路。北美应当走向彻底的独立。现在是与宗主国分手的时候了!

在当时,这无疑是一声危言耸听的宣告,一道石破天惊的论断,一种让人胆战心惊的思维模式。

在一个尊崇王权、依附母国、“效忠英国王室”、“北美是仁慈的君主统治下的自治领土”等观念深入人心的大陆上,这样的宣告,意味着,它同时惹怒了暴力帝国、以及对暴君本人仍然心怀崇奉和敬畏的北美各阶层人士。

对于北美人来说,联合王国长期以来可不是什么“暴力帝国”,而是给予北美自治权、在北美采取宽松统治政策的宗主国。

自从1588年英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开始了对北美的殖民、1607年英国在北美建立首个殖民地——詹姆斯敦,一个半多世纪或近两个世纪以来,北美人享受着宗主国英国的宽松统治所带来的和平与繁荣,过着宁静的田园生活。

因此,在漫长的时间里,大多数的北美人,乐意成为“英国的海外殖民地子民”、“英王最忠诚的臣民”。

与此同时,英王在北美人心中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

在北美,没有人敢对其心生一丝“暴君”的念头。

相反,北美人对英国君王,却有着发自内心的崇仰和敬畏。

一百多年来,在北美各阶层人们的心目中,英王向来都是北美“最仁慈的君主”;而北美人;则是英国君主统治下的臣民,对英王既有效忠的义务,也有自发的效忠意愿。在归属上,北美人一直都视大不列颠为“母国”,自认是英国人的后裔,是英联王国在海外的“子女”。

至于近些年来北美的反抗,缘起于英国议会的暴虐,矛头对准的也是英国议会,而不是联合王国的国家元首、国家象征——英国国王。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当年北美人的反抗,颇有点中国古代侠盗“反贪官,不反皇帝”、“反奸臣,不反天子”的味道。

反抗的目的,只是为了谋求恢复到英法七年战争(1754至1763年)结束时的自治状态,也即,在承认英国的宗主国地位的前提下,北美享有自己治理自己、不受干涉的权利;

并且,希望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议会,能够与英国的国会,具有同等的地位。

比如,殖民地议会能拥有完全的立法权,而不被行政首长(总督)分享;

又比如,殖民地议会的决定,无须行政首长(总督)的批准等。

简言之,北美人拒绝成为英国治下的“次等公民”,而希望能恢复昔日“自由的英国人”的地位。

倘若能达此目标,北美人就心满意足啦。

就连在北美德高望重的睿智长者、资深反英运动领袖富兰克林,他所追求的,也只不过是“殖民地的高度自治”罢了。

但如果因此就要从英国独立出去的话,对于大多数北美人来说,那简直就是“逆子”,是不可理喻的离经叛道,更是罪责难逃的“叛国”。

并且,在当时的北美,广泛流传着一种观点:如果北美从“母国”独立出来,建立一个新国家,无异于让历史上那些混乱、萧条、悲惨的一幕在新大陆重演。

远的,如古罗马,在公元四世纪,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

近的,如波兰,在1772年,被三个邻国瓜分。

这是习惯于安宁生活的北美人所万难接受的,甚至于,想想都怕。

以上这些反对独立、效忠母国的理由,听起来句句在理。

并且,这些是北美人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集体心理;或者说,共识。

这时,谁要是胆敢提出独立,真可谓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看起来,这个刚刚从英国飘洋过海而来的契约奴,这个准备鼓吹北美独立的撰文者,这个新大陆暗夜中的燃灯者,将要面对冰一般的风刀霜剑。

也许,金灯台将会被风霜吹灭。燃灯者,也会在黎明前夕倒下。

事实上,在当时,也有寥寥无几的少数人——塞缪尔•亚当斯、约翰•亚当斯、本杰明•拉许等人,觉知到北美有权利从大英帝国独立出来,进而建立一个新国家。

这些少数人,清醒地看到了北美的前途在于独立,却又囿于种种现实的顾虑,而不敢发出公开呼吁。

当然,这也怪不得他们。

因为在当时,谁要是胆敢提出独立,那就意味着“大逆不道”,也等同于犯下了“叛国罪”。

等待他们的,将会是北美殖民地内外各阶层人士的群起攻击、前途尽毁;还有可能招来牢狱之灾,甚至于,绞刑架。

二、勇敢地点燃火焰,坚定地说出常识

但他还是点燃了火焰。

火焰啊,火焰。这是他一生的向往,也是他一生的志业。

就算为之身心烧灼。就算为它承受风刀霜剑。

作为一个执笔为文的政论作者,一个以思想为业的启蒙思想者,他必须是谎言和蒙蔽的戳穿者,同时又是真理和真相的言说者。

他必须在暗室内凿开光线,在深渊里发现甘泉,并且保持一份磐石般的冷静。

他要昂首走进无物之阵,点燃每一根灯芯。哪怕被各种的旗帜淹没,被各样的武器击倒。这些对他来说,也都是在所不惜的。

反正他曾经一无所有,如今也准备辞掉杂志编辑和撰稿人的工作。

这样一来,也就不用担心会失去什么了。

曾经的他,自年少时起就经历过当童工、挨打、遭骂、饥饿、歧视、失业、迫害等等的各种磨难,早已习惯了与挫磨共枕,与苦难同行。

前方再有怎样的打击或磨难,他也丝毫不会畏惧,不会退缩,也已经预备好心态去坦然面对了。

1775年5月,北美殖民地各州的代表,从四面八方赶来,齐聚费城,召开了第二届大陆会议。

这次会议,通过了北美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一份文件,名为——《橄榄枝请愿书》。

该文件名为“橄榄枝”,顾名思义,就是以此表达和平、友善的意愿。

在这份文件里,对于近年来的美英冲突、乃至不时发生的一些局部、小型战斗,北美做了一番解释和声明:由于宗主国的种种弊政,北美拥有拿起武器反抗的权利。

但与此同时,北美通过该文件,仍然重申,今后会继续效忠英国,希望英国能回应北美的正当要求,以避免全面战争的爆发。

总之,北美这次的请愿书——或者说,递出的橄榄枝——所表达的意愿是:希望在冲突升级之前,能够解决彼此冲突,结束敌对状态,恢复彼此和平。

也就是说,战争虽然已经打响,但北美并不想与宗主国英国,就此彻底撕破脸。

消息传出,潘恩立即向罗伯特•艾肯特——《宾夕法尼亚杂志》创办人和经营者、来自苏格兰的出版商罗伯特•艾肯特——辞职,以便腾出时间,专门从事一段时间的撰述工作。

这是他酝酿已久的一项写作计划。

在他的心里,有着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憎恶——从学理上的唾弃,到亲身经历的创痛。

在他的脑海里,也同时有着对北美大陆未来新生图景的擘画。

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笔,写出一本小书,让这块新大陆经历一场思维上的脱胎换骨,让这块土地上的人们重新活出价值和意义。

他的笔触犀利而理性,语调铿锵而恢弘,让人想起了这块土地近一、二十年来所遭受的苦难和屈辱,也让人看到了这块土地未来的光明图景。

面对笼罩在北美人心头的那巨大权威的阴影,面对北美人心中“君权神授”的长期观念,潘恩运用人权理论,直截了当地指出:

“英国王室并不神圣,我们只应相信一个真理,那就是——‘人权平等的光辉神圣原则’。

所有的人都处于同一地位,因此,所有的人生来就是平等的,并具有平等的天赋权利,恰象后代始终是造物主创造出来而不是当代生殖出来的,虽然生殖是人类代代相传的唯一方式。

人权的起源,不应仅仅停留在古代的某一时间阶段,不能来源于无数的所谓权威的说法,而应追溯到人从造物主手中诞生的时刻。

在原初时期,他当时是什么?是人。人也就是他最高的和唯一的称号,没有再高的称号可以给他了。

每个孩子的出生,都必须认为是从上帝那里获得生存。世界对他就应象对第一个人一样新奇,他在世界上的天赋权利也是完全一样的……这是一切真理中最伟大的真理。而发扬这个真理,是具有最高的意义的。

在宇宙万物的体系中,人类本来是平等的,……有一种不能用自然的或宗教的理由来解释的巨大的差别,那就是把人们分成‘国王’和‘臣民’。男女是自然做出的差别,善与恶是上苍作出的选择;但是,有一类人一降生人世,就高出于其余的人,俨然像一个新的人种那样与众不同。这很值得深究,深究他们究竟是能促进人类幸福,还是招致人类苦难?

在英国,除了挑起战争和卖官鬻爵,国王几乎无事可做;坦白地说,就是把国家变得陷入贫穷,制造纷争。独揽大权,会让一个人变得傲慢,被妄自尊大毒害了心灵,然后沦为一个恶棍或蠢货。对于个人来说,让他每年收入八十万英镑,且受人顶礼膜拜,这真是一桩好买卖!在上帝的眼中,一个普通的诚实人,也要比从古到今所有加冕的坏蛋更有价值。”

这是18世纪下半叶最为惊心动魄的声音之一。

时隔两个多世纪之后,依然让我读得心荡神迷,不能自已。

在当时,在一个各大洲、各个国家和地区到处都是君主、帝王、皇帝、国王、僭主、世袭制的世界,在一个“君权神授”、“天子受命于天”等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如此直接地指出“君主专制”之荒谬、揭穿“专制君王”丑恶面目的言词,真可谓惊世骇俗、晴空霹雳。

潘恩不知道的是,在遥远的东方,在他撰写《常识》一书将近一百年前,有一位名叫唐甄的大清帝国初期思想家。

此人的观点,与他有异曲同工之妙,称得上是他隔着半个地球、素未谋面但气类相投的同道中人。

东方文人唐甄,在其写于清代初期的政论著作《潜书》中,提出了“帝王皆贼”的观点,同样是惊世震俗、霹雳晴空。

他的原话是:“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

翻成白话文就是:自秦朝以来,凡是历史上称为“帝王”的人,全都是盗贼。

原因呢?

唐甄指出,皇帝未登基前常常杀人如麻;一旦爬上皇位,就只顾自已的享乐,而不管民众的死活;这种以暴力手段去掠取别人生命、财富的,当然就是贼。唐认为那些做皇帝的家伙,完全是为了一已的私利,即“食天下人之肉以为一人之私”,也即:攫取天下人的财富、乃至身家性命,以满足皇帝一个人的私欲。

唐甄还提出了“天子虽尊亦人”的具平等意识的观点。

翻成白话文就是:自命“天子”的帝王虽然地位尊贵,但与平民百姓一样,同样是人。

这样的论述,无论是在大清帝国初期,还是放在自秦以降两千多年的中华绝对皇权帝制时代里,都可以说是狮子吼、海潮音。

比唐甄小14岁的清初学者潘耒,称许他的这位唐姓学界前辈时说:“见人所不及见,言人所不敢言”。

意思是,(唐先生)能看到一般人所看不到的真相,说出常人所不敢说的话。

大约两百年后,清末民初的梁启超在读到唐甄的《潜书》时,不禁拍案叫绝,由衷赞许道:“醒人之良药,逆耳之忠言。”

这句话的意思是:唐先生发出的声音,听起来分外刺耳,让人不舒服。但如此正直的言论、直言不讳的观点,可以使昏昧糊涂、不明事理的国人为之震惊,进而醒悟过来,实在是国族的一剂良药,国族的一位良医。

无论是潘耒还是梁启超,他们对唐甄的赞誉,放在西方思想家潘恩的身上,怕也是恰如其分吧。

潘恩的论述充满了思想的力量和良知的义愤。身为一个教友会的基督徒,他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不分高低贵贱的;个人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哪怕这个人身处社会底层,极其贫穷;而人的权利,乃是来源于居于天宇的造物主,因此称之为——天赋人权。

而他有生以来所经历、所耳闻目睹的种种社会情状,飘漾着凄惨的弱者的悲号,劳苦的生灵的受伤,以及被侮辱者被损坏者的血泪。

这些悲号、受伤和血泪,像是一道永不消弭的创疤,长久地烙印在他的心头。

作为一个年轻时熟读启蒙运动时期人文社著作的底层民间学者,自由、平等、人权、民主、人道主义等思想理念,早就在他的心田里扎下了根,有如高大松柏的树根,深深地覆埋于土壤里。

并且,他谙晓个中的学理,有能力也有意愿将它们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出来。

作为一个有生以来饱受歧视和欺压的底层人,潘恩无比地懂得自由和人权的价值,更懂得平等和尊严的可贵。

他想要告诉这块土地上的人们,这些天赋人权的法理源头,乃是“更高的法”,即“一国法律之上的法律”、“超越国家一时法律的终极正义”。

基于此,他说,任何掌权者或统治者、或国家,一旦违反了天赋人权,那么就冒犯了至高的造物主。

而这,正是傲慢自大的英国国王所干的事、所造的孽。

至于英国议会呢,则无疑是助纣为虐、恶迹昭著,他说。

还说,英王在北美大陆的所作所为,表面上看起来均是依“法”行事,但由于违反了天赋人权,就触犯了“更高的法、终极正义”,因此冒犯了他口口声声说要敬拜的造物主。

话说到这里,潘恩止不住地怒斥道,英王不应该被尊称为“陛下”,而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坏蛋!

如此敢怒敢言、有理有据的评论,出自这位在英国本土生活了将近40年的大英帝国子民,读起来既让人感到惊愕,同时又酣畅淋漓。

正如有历史学者曾这样评论说:“《常识》一书,把英国国王与议会的权威撕成了碎片。”

说到这,潘恩总结道,人的权利或天赋人权,它既不是上层人赋予下层人的,也不是当权者赋予民众的,而是天生的、超等级的、超社会的和超政治的,是任何人、任何君主或政府须臾不可剥夺的。每个人从出生那天起,就理所当然地拥有起码的人权,比如生命权、人格平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愿望的权利,等等。

带着悲愤的语气,潘恩特别强调说,世人尤其要警惕那些掌权者、王国或帝国、以及任何的政府或国家,也就是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或机构。

因为,他们或它们,一旦作恶起来,其恶果,将远超于一般的普通人!

我不知道读者诸君在读到潘恩的这些论述时,内心是什么感受?

我自己每次在读到它们时,都感到似有一阵狂浪怒涛,在有力地冲击着我的胸腔,心里久久难以平静。

从小我就被告知说,在集体利益、民族振兴和国家荣誉面前,个人是渺小的,任何个人利益和行为都是微不足道的;各种传媒总是在谆谆教导我说,国是第一位的,国家是每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没有国家的强盛就没有个人的幸福;

从小到大,学校里的各种教科书,总是在反复地向我传递着国家至上、爱戴和忠于领袖、拥护和歌颂政党之类的信息;我的全部人生意义,都在于沿着政党和领袖所指明的方向,在这个国家里做一颗实现伟大美好远景的小小的螺丝钉。

可是,这位两百多年前的资产阶级国家开国元勋,却让我知道了造物主所赐予每一个孩子的独特价值、所赋予世间每一个人的人权和尊严。

正是这位两个多世纪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让我明白了,生而为“人”,就是每个孩子从造物主而来的最高的和唯一的称号;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和价值,并非来自国家、政党或领袖,而是来源于创造天地的造物主;人权,或曰个人的权利,也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一切真理中最伟大的真理。

并且,这位美帝国主义的鼓吹手和催产士,用他流传于世的文字告诉我,在国家之上,还有“更高的法”!

那就是:超越国家的属于造物主的“终级正义”。

同时,他抽丝剥茧地揭露君王、政府和专制国家的丑陋和邪恶,理性地指斥君王的罪、政府的恶、国家的罪错。

这是我作为一个七十年代生人,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读小学、中学时期,所万万根本难以想象的。

1918年,36岁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务员周树人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借他笔下的“狂人”之口,发出了一声沉重的感慨:“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而在时光过了将近一百年之后的我,此生何其有幸,竟得以见识了“真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

原因是,这位出身英伦三岛的“真的人”,这位两百多年前的底层民间学者,在面对自己的故国、元首、强人领袖、强势政府、一个庞大且强盛的国家时,却一点儿也不感到自卑渺小,更没有自甘卑微、低贱。反而,却展现出了一个天地之间有尊严的人的鄙厌,唾弃,傲骨嶙嶙。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是社会的基本规范,鲁迅先生则将之归纳为“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

可是,这位两百多年前出身英国的启蒙思想者和政治哲学理论家却告诉我,所有的人生来就是平等的,并具有平等的天赋的权利;不应该有一类人一降生人世,或是一群物种或人群,竟能够高出其他人一等,把其他的人当作“臣民”,而自己则是高高在上的统治或领导阶层。

读书至此,只想浩叹,三叹,仰天长啸。

一种糅合着悲愤和奋兴的长叹。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在有生之年,能与潘恩的文字和思想相遇。

在我自小接受的沦肌浃髓的思想毒素面前,这些文字,是我的解毒剂。

三、热爱自由的人们挺身向前来吧

而在当年,也就是18世纪下半叶,这些文字,是处于昏蒙状态的北美大陆的清醒剂。

它们,唤醒了一个沉睡的大陆。

循着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的思路,潘恩用力扯下了当时蒙在英国君主专制的脸上的华丽面纱,将英国式君主专制政体的丑陋面目,真实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君主专制的构成中有极其荒谬的东西,它先是剥夺了一个人获取信息的手段,然后又赋予他在需要最高判断的情况下采取行动的权力。国王的身份切断了他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而国王的事务却又要求他透彻地了解外部世界。因此,这两个不同的部分很不自然地互相对立,互相摧残,从而证明整个角色是荒谬和无用的。

现在使人类陷入混乱的,乃是帝王的傲慢。事实上,如果没有人盯着,国王是不值得信任的,或者换句话说,对绝对权力的渴望,是君主专制与生俱来的弊病。

现今的英国式政体,是君主暴政残余和贵族暴政残余的肮脏结合,是这两者利益的集中代表。其存在的唯一目的,无非是为君王、贵族谋求超出一般国民的不当利益罢了。尽管这些年来,英国试图从国王专权向君主共和转变,但国王及其贵族仍牢牢地掌握权力,国王有权随意任命所有官员,并且裹挟议会。

因此,它不仅是君王、达官显宦和贵族们用以剥削本国人民的利器,也是宗主国借以盘剥殖民地人民的工具。

请问,北美殖民地人民难道甘心就这样继续被人奴役、任人宰割吗?”

不!绝不!潘恩自问自答道。他提出来,北美应该成为一群自由人集居的大陆,这里的人们,每天都有权享有“平等的天赋权利”的阳光的照耀。

既然答案是否定的,潘恩大声宣扬道,那么,北美就应该将高高在上的君王从王座上拉下来,以便这块大陆成为一处“人人皆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的土地。

为了摆脱奴役状态,为了“人人皆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进一步地,潘恩从“天赋人权说”出发去论证——为什么要将君王拉下高高在上的王座?他是这么说的:

“一切社会权利和权力均根源和服务于天赋人权。人们参加社会和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享受和保护人权。

如果政府不尊重甚至侵犯人民的正当权利,人民就有权推翻它并建立新的政府,也就是用抗争的手段推翻暴政。

英国殖民者在北美的统治,是违反建立政府的目的的。伴随着王权的极度骄傲和横暴,英国殖民者彻底沦为了盗贼、杀人凶手和野蛮凶恶的势力,他们在北美用残忍而奸诈的手段,推行了无穷的虐政和暴行,对北美人犯下了数不清的天理所不容的侵害和侮辱。

因此,北美殖民地人民有权予以推翻他们,然后建立自己的政府。

并且,不仅英国殖民主义者在北美的统治违反人权和不合法,而且英王在英国的统治也是建立在征服的基础之上的,是一个法国的野杂种带了一队武装的土匪登陆,违反当地人民的意愿而自立为英格兰国王。”

潘恩指出,既然连英王——一个法国的野杂种——在英国的统治都不合法,那么其在北美的统治更不合法了。这样说来,北美人民起来反抗更是正义的了。

说到这里,潘恩充满激情地呐喊道:

“啊!你们这些热爱人类的人!你们这些不但敢反对暴政而且敢反对暴君的人,请站到前面来!”

最后,他热情地向北美公众呼吁:

“热爱自由的人们挺身向前来吧!自由在全世界受到追逐,亚洲和非洲将它驱除,欧洲也将它视为异己,英国也已对它下了逐客令。接受这个逃亡者吧,及时地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吧。”

一位热烈宣扬人权、捍卫人类自由、抨击暴政和暴君的思想者的心声,跃然纸上。

他写在纸上的每一个字词、每一行语句,都是舆论思想战场上的箭簇和号角。

透过这字里行间,能看见一颗燃得通红的心,和夜阑人静时书桌上一束孤直但旺炽的烛光。

这一束烛光,将要引燃暗夜中千千万万的烛炬,直至照亮溟蒙沉沉的夜空。

这是引路的灯火,在舞跃,在歌笑,于是涤荡了夜空的阴霭。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在这晖光和烛影里,人们望见了黎明。

看来,半生的困厄、磨难与流亡,并没有使这个来自英伦的底层人消沉丧志,更没有丧失掉追求真理、说出真相、直面不公不义的勇气。

显然,他有着对苦难和歧视极为敏感的触角,可他同时拥有一股与强权和暴横进行抗争的强大意志。因此,他能够用自己的全部人生体验,和内心的道德良知,去呼唤大地上每一个劳苦愁烦的生民所应享有的、平等的自由和权利。

从少年走到中年,从英伦来到北美,虽然他早已经满身伤痕,但是他并不愿意就此沉默,忍抑,遁世隐居。

他想要长啸,发出嗥鸣,像一只孤征的鹰。

飞过峦谷烟岭,走过城镇乡间,渡过沧海深洋,这个人如今寓居友爱之城一隅。放眼整个新大陆,想起昔日夜幕下的贫民窟、贫民窟里的暗巷里弄、村庄、农田、作坊、店铺、拾荒者的茅棚子、湿漉漉的地窖、童工遭虐、农夫惫喘、水手疲匮、雇工劳倦、乞丐饥冻、少时好友上绞刑台……而近年来,目睹了新大陆万千生民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景况,苦难的众生啊,从不列颠来到新大陆,爱你们的人从不曾忘记你们的眼眸,无助,疲惫,忧伤盈盈。铺开一摞稿纸,手握鹅毛笔,思索脚下土地的前世今生,我不禁泪眼婆娑,悲从中来。

就这样的,这个握笔人,这个渡海乘船而来的契约奴,后来的杂志编辑和撰稿人,自许世界公民的政论作者,在义愤填膺、悲悯萦心的状态下,至高者的灵进入他的心田,诉诸他的稿纸。

“常识。一个英国人著。”这是他为自己这本小书所取的书名,及署名。

为什么会起这样一个书名?

原因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所写的是多么高深的理论,或是如何如何深奥的道理。

在他看来,这些文字只不过是些常识——一般人都能理解、知晓的普通的知识或道理——罢了。

透过这简单、浅白的书名,同时又是如此谦卑的告白,他笔下文字紧贴大地的气质表露无疑。

作为一个长期挣扎于社会底层的写作者,他深深地懂得该如何与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进行沟通、平等对话。

虽然说《常识》这本小书里的文字,展现了他丰厚的政治哲学理论功底、人文社会科学学养,但作为一个背负神遣和历史责任感的向公众传道的使徒,他的笔触又十分的浅显易懂,流溢出能引起普罗大众共鸣的气息。

在人类社会的很多个时代,因着年月的积累,逐渐形成了既定的观念秩序、及约定俗成的大众心理。

人们通常会从集体社会心理出发,去进行自觉或不自觉的思考;或者从经验和日常认识形成的固有观念中,去思考、面对和解决问题。

这样的思维模式,大多出自人的本能的从众心理——即符合社会规范、合乎社会期望。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安心,获得心理上的依靠、慰藉。

与此同时,也为了避免让自己沦为非主流、不合群的“另类”,而遭致社会的排斥或嘲讽,甚至于,打压和迫害。

这其中,固然有良善的、文明的、普世的观念或真理。

但是,也不乏错误的、荒谬的、反文明的观念或心理。

前者,比如“人命关天”、“日心说”、“人人生而平等”、“政府是必要的恶”、“无代表的税收即为暴政”等等;

后者,比如“土豆不可食用”、“番茄有毒”、“地心说”、“君权神圣”、“老子反动儿混蛋”、“北美独立是大逆不道”等等。

在历史上,当一个时代被一种错谬的惯性思维所笼罩,当那个时代的人们普遍囿于偏见的藩篱、或是被蒙蔽了见识,或者大多数人处于一种困惑的思维模式时,这时候,敢于对“从来如此”的既定观念秩序提出置疑、甚至勇于打破既有观念、集体心理的言行,无疑是一种离经叛道。

伴随而来的,常常是如霜似剑的嘲讽、攻击和毁谤,甚至于,打压迫害。

其实,在很多时候,在打破旧有错谬观念的同时,表达出来的那些令人耳目一新的新观念,只不过是些常识而已。

这种常识,往浅里说,是人人都能够明白的道理;

往深里说,却是凌驾于所有知识、学识、经验等等之上的人类内心深处的共同价值观。

可是,说出这些常识,却需要“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和智慧。

在18世纪下半叶欧美风云起伏的革命浪潮面前,当北美大陆几乎所有人的思维都困在泥淖、对北美的前景困惑不清,仿若群羊迷失了方向,甚至那些杰出勇健的反英运动领袖、革命家们都在迷惘的时候,能清醒地把常识说出来的,只有形单影只的少数人。

庆幸的是,在那变革激荡的时代里头,在那风雨晦暝的历史关头,正是有了这种人,勇气才有了方向,变革才有了根基。

这时,我们有幸看到,正是这位《常识》一书的作者,站在时代最前列的政治哲学理论家,出身英国底层而自学成才的文化人,选择了与众人相反的方向,挺身而出,宣示常识。

在《常识》一书中,这位英国底层文化人平静地对北美人民叙说,长期以来,我们受到历史积累下来的偏见的捆绑,为迷信——盲目的信仰和崇拜——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自由被掠取,权利被抑制,财产被剥夺,人身被限制,甚至于,失去家园和生命。

因此,他呼吁道,北美人啊,在今天,就让我们打开心门,从此转眼不看虚假,走出绚丽的迷梦,在真理的光照中活出新生命吧。

并且,请务必记住,自由,比所谓的“和平和繁荣”更重要。

也许,宗主国曾经给我们带来了虚幻的和平、表相的繁荣。

但是,这样一个昏邪的君主专制制度,终究会掠去我们的自由。

而一旦自由被夺走,我们就会成为一群匍匐在地的可怜虫,丧失了上帝所赐予我们的宝贵的尊严。我,一个来自大西洋彼岸的英国人,此时此刻郑重呼吁,北美人啊,让我们起来进行正义的反抗,以“爱自由”、“爱人类”的名义,挺身反抗暴政并且反抗暴君吧。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一旦以疾风扫秋叶之姿将暴政和暴君驱出,在获得了自由之后,北美该往何处去?

四、为开辟人类历史自由民主的新时代而战

对此,潘恩自有他的想法。并且,胸有成竹。

循着他所阐述的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的思路,潘恩将隆隆炮火对准了世袭制、君臣等级制度和君主专制政体,而将煌煌赞词献给他心目中较为公义、较为理想的政制——共和政体和代议制。

简单来说,北美必须抛弃君主专制,走向民主共和。

原因何在?

因为,后者不像前者——国家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即世袭的君王和贵族,而是由一国的全体国民及其民选代表所拥有。

潘恩解释说,一旦特殊权力和报酬待遇给予少数人,就会变成各种腐败现象的中心。

这样的观点,在当时的世界,是破天荒的。

换言之,北美要勇于走出人类的一条新路。

他一再强调,在自己撰写的《常识》这本小书中,有关共和民主的观点,要比呼吁独立的那些论述更有价值,更有分量。

在潘恩心里面,北美的独立,如果不伴随着一场对政体模式、政府原则的革新,而单单只是为了脱离英国而独立的话,他对之就不会有这样如痴如狂的热情、经久不息的执着。

对于他来说,独立之后的革故鼎新、创设新制,在北美大陆建立一套对世界具有示范意义的政治制度和模式,才是他提笔撰述时心心念念的首要考量。

通过《常识》一书,潘恩说出了长期酝酿于心的话:“北美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制度,是‘荒唐透顶和毫无用处’的君主专制所无法管理的。”

潘恩继而忿愤地指出,说英国是殖民地的母国,是北美的父母,但它的所作所为却格外丢脸:豺狼尚不食子,野蛮人也不自相残杀,英国却要在北美选择武力争执;而我们,只是被动地接受挑战。事实上,欧洲,而不是英国,才是北美的父母之邦。

他大声宣告说,随着从争论到使用武力,一个新纪元也将随之而起,一种新的思想方法也将随之诞生。

伴随着北美独立的不仅仅是脱离英国,还将是一场对政府的原则和实践的革命;这场革命的成果,将会以“宪章”的文字形式固定下来。潘恩呼吁道,让我们努力吧,北美要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

说得真好啊,真个是气吞山河。接着,潘恩肯定地说,共和制自然会、也应当与“代议制”——由公众选出来的代表组成议事机构——结合起来。

因为,共和制的宗旨,乃是“增进公众的幸福”,而非仅仅为了少数上层社会——君主和贵族阶层——的利益;

潘恩表示,共和制下的国家权力,不像君主制那样由世袭的国王和贵族所掌握,而是由一国的全体国民、以及经由民众选出的民意代表所共同拥有。

更因为,在共和制的制度设计之下,国家权力乃是出自人民的自愿授权。

用什么方式授权?

潘恩的答案是,通过法律,包括一国之中最高的法——宪法。所以说,法律在“共和制”这样的政治体制之中,就是“国王”——因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潘恩进一步表示,既然法律成了国王,那么在这种政体之下,过去的君王将从高高在上的王座上跌落下来。在没有了君王的国度里,人人便均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了。

话说到这里,潘恩以一副身处穷乡僻壤的传道人的口吻,喊出了人类的新信念:

“只要我们能够把一个合理的政权形式,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立的政体留给后代,花任何代价来换取都是便宜的!一旦战争结束,新成立的政体应置于共和、宪政、自由和法治的制度框架内。”

他的意思是,北美人民进行的这场反抗运动、独立战争和肩负的历史使命,不仅仅是为北美十三州本土而战,更是为了开创近代民主制度——共和政体——而战,为了开辟人类历史自由民主的新时代而战。

这无疑是一个高屋建瓴的定论。

这样一来,潘恩将北美反抗运动、独立战争的层次,一下子提升了若干级,提升到了为人类社会创建一个“山巅之城”的高度。

也即,(北美要)成为一座世人都在看着的、具有示范意义的、拥有正直和奉献等良善品质的“矗立在山巅的城”;

同时,潘恩将北美反抗的层次,也提升到了人类典范的高度。

也即,(北美要)成为暗浊尘世的“世上的光”。以便实践《圣经》中所教导的“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巔,是不能隐藏的。”

与此同时,这样的定论,或者说呐喊,也展现了他理论思想家身份之外的另外一重身份:良政布道者、善治传道人。

而作为一个良政善治的传道布道者,是需要激情满怀、一腔热血在胸间的。于是,人们听到,潘恩慷慨激昂地高呼道:

“北美的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全人类的事业!这是一份太阳照耀下的最高尚的事业!这不是涉及一城、一县、一州或一国的事业,而是涉及整整一个大陆,以至于,成为黑暗世界的‘世上的光’。”

他为这个未来的新生的国家,取名为——美利坚合众国。

由此,这个来自英国的底层之子,竟成了美国的国名的命名人。

这就是一个常识传播者的理念之花。这也是一个纯粹灵魂的热血、理性、悟性和想象力的集中体现。

他总结这场在北美已经延绵一、二十年的反抗运动,进而发出诗意的呐喊:

“北美的反抗以至革命,不是所谓子女对母亲的背叛,而是人类对理想的追求。北美的幸福是全人类应该追求的幸福,北美的道路也是全人类应该走的道路。为了维护人类的天赋权利和尊严,应当建立一个自由、独立的美国。”

接着,潘恩告诉读者,北美要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和制度?

但是,北美的独立建国,并非为了创建或追求一个乌托邦——一个理想完美的、消除丑恶现象(如贫穷、不公和苦难等)的国家,也不是为了“征服美洲”或“给全人类自由”;

而是要在一个不完美的、堕落而黑暗的世界上,建立一个相较而言如明光照耀、持守公义和良善的国度;

而是要在人类社会已尝试过各种糟糕的政治制度之后,创建一种较之其它制度不太那么糟糕、尊重人权和维护人性尊严的制度;

而是要在一个弯曲悖谬、背离上帝正道和诫命的世界上,依照清教徒的信仰建设一个敬虔而清明的基督徒社会。

总之,北美不是要建造空中楼阁,而是要脚踏实地向前行;

北美不是要追求乌托邦,而是要创建一个切实的“保障自由、人权和人性尊严”之国。

这本书名为《常识》的仅有五十页的著作,确切地说,小册子,于1776年1月出版。

它有如寒冬腊月的一声惊雷,给北美各阶层人们带来了思想上的巨大冲击、震撼。

《常识》出版三个月内,就发行了十多万册。

这在当年,用“销量惊人”来形容,也是一点儿也不过分的。

后来,在当时不足两百万人的北美,几乎达到了每个成年男子人手一册《常识》的地步。

就这样,这本小册子在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中间热销、传阅。人们彼此谈论、聚众朗读、热烈辩论。

最终带来的,是北美各阶层人们思维观念的巨大转变,甚至可以说是,脱胎换骨。

当时英国一家报纸惊叹:“《常识》无人不读”、“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彻底改变了态度,哪怕在一小时之前,他还是一个强烈反对独立思想的人。”

在前线作战的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读了之后坦言:“这本书在我的内心产生了难以名状的改变。它以令人无法辩驳的说理,让人清楚无误地认识到与英国分离的正当性,并正在有力地改变着许多人的思想。”

对此现象,有评论家认为:“一部《常识》胜过美洲十万革命军。”

从那以后,除了19世纪中叶反奴隶制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外,在美国,再也没有一本出版物曾发生过那样巨大的影响。

这时代的最强音,像是有备而来的一阵飓风,扫除了萦绕在北美人民心头的困惑和恐惧,鼓舞着北美人民去大胆追求一种新的可能——不再在旧时代的魔爪下苟活,而勇于去创造一个新时代。

半年后,北美十三个殖民地联合发布《独立宣言》。

这份宣言,向世界庄严宣布:北美殖民地断绝与英国的一切政治关系,解除效忠英国王室的一切义务,自此而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

之后,经过长达八年血与火的独立战争,到了1783年,最终打赢战争的北美,迫使昔日不可一世、强盛而骄矜的大英帝国宣布:放弃对原北美殖民地的一切权力要求,承认美国独立。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以追求自由为目标而建国的国家,就此诞生。

人类历史上首个以人权原则为立国宗旨的国家,于此诞生。

五、先知的一生受尽了苦难磨折

令人嗟唏的是,在北美宣告独立后,潘恩,这位对美国独立革命有着不世之功的启蒙者和理论家,却屡陷艰厄,命运凄惨。

1779年,也就是《独立宣言》发布后的第四年,由于受到“血统高贵”的当权者的排挤,出身低微的潘恩,被大陆会议解除了外交事务委员会秘书的职务。

他从1777年担任外务秘书一职,迄今为止才两年左右。

失业后的他,生活顿时陷入困窘。

有时,他甚至连购买食物的款项也没有。

这真让人难以置信。

他本来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甚至优渥的生活。他的《常识》、《美洲危机》等著作销售高达数十万册,可谓他那个时代影响巨大、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作家”。

可是,他却长期穷困潦倒,常常为基本的生活开支而发愁、而苦恼。

原因是,他在收到《常识》初版的少量报酬之后,就悉数捐给了北美大陆军,以支持独立战争——一场以卵击石、不时出现财务困难的战争。

之后,他又主动放弃了著作多次再版的报酬,以便廉价版本,能够更广泛地流传。

因为经济拮据,后来,他不得不向邦联议会陈情。

议会在经过反复辩论后,拨给他一笔3000美元的补贴,使他得以勉强维持生计。

后来,他辗转前往英、法等国,继续为自由和人权发声,参与一系列革命事务。

1791年,潘恩来到法国,参与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法国大革命,被选入国民公会。

1793年,在雅各宾派专政时期,身为国民公会代表的潘恩,因反对处死国王路易十六,且反对雅各宾派的恐怖专政,被以“图谋反抗共和国罪”的罪名,遭逮捕入狱。

原因是,他冒着入狱甚至生命的危险,以自己执着的人权理念,为国王的生存权辩护。

潘恩公开指出,革命可以处死“国王”这一头衔;但作为一个人,路易十六仍然有他生存的权利。因此,他主张放逐国王,而不赞成处决。

他的主张,使执政的雅各宾派感到难堪、恼怒,遂将他投入大牢。

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他有可能因为此项罪名,而被送上断头台。

这时,身陷囹圄的潘恩,托人请求曾授予他国籍的美国政府出具证明,证明他拥有美国国籍。

而依据当时法国的法律,若是外籍人士涉及“反抗或颠覆共和国罪”,那么,其罪名是不成立的,就可以获得释放。

可令他寒心的是,他昔日的美国同事、朋友们——如今大多身居高位的合众国要员,对他的求救置之不理,可以说是见死不救。

入狱近一年后,由于法国爆发了“热月政变”,雅各宾派政府倒台,潘恩幸而得以出狱。

在狱中,他写成了批判欧美宗教乱象的《理性时代》一书。

1802年,潘恩回到美国。

这年的他,已是65岁的风烛残年的老人了——在19世纪初的欧美算得上是高龄。

这次回美,他受到美国各种势力的群起攻击、骚扰和打压,包括曾被他揭露渎职谋私的政客、曾被他写进著作文章加以批评的人士、记恨他的神学宗教观的势力,等等。

联邦党人群起反对他的到来,指责他是个“无神论者”;邻居们经常骚扰、围攻他,甚至没有马车愿意搭载他;他所住的旅馆一入夜,就有人故意制造噪音、响声,以搅扰他休息,使他很多个夜晚都无法入睡;有人竭力想从他的私生活中抓住把柄,造谣说他和女房东有染;

还有,他想要取得美国的公民权,但在选票登记时,却被地方政府官员拒绝,理由说他是个外国人。这意味着,他再次被剥夺了美国国籍。

这种种遭遇,让这位独居的鳏夫、孤寡的老人常常身心疲惫,愁眉苦眼而又愁肠九回,像一只老态伤枯的驼羊。

究其原因,他一生著作繁多、撰文无数;但是,几乎他的每一部著作都会得罪一批人,他的许多文章让一些人如坐针毡、心生恨意。

就性情而言,他是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任何违背真理、自由和人权的人与事,他都会发声挑战,有时甚至会严词抨击,一点儿情面都不留。以致于,他越来越四面树敌,直至众叛亲离。

晚年的他,饱受各种各样的骚扰、诬辱和攻击,还被人开了一枪。

不久后,他于1809年6月8日晨在纽约,在一个愁云惨雾的清晨,在孤苦贫病中死去。

临死之前,他的头发蓬乱,也没有人去城里为他请一个理发师来。

死后,当地由基督教贵格会经营管理的墓地,不愿意接纳他的尸骸。

只因为,他生前的神学观点,让贵格会觉得受到了冒犯。

最后,只得由好心的法国房东,草草地将他葬在纽约郊区的一块庄稼地里。

纵观他的一生,可谓生前悲苦,死后凄凉。

他在生前,总爱将自己的名字Paine,故意地少写一个字母,而写成了:Pain,意思是:痛苦、悲伤、难过等,以此表达自己的人生境遇、生命感悟;

他在死后,没有一场葬礼,没有一穴墓地,没有一份财产,没有家属子嗣,没有媒体讣告,甚至于,就连骸骨迄今也不知所终。

这也许是人类史上那些心系苍生的反叛者的夙命吧。

后世常有历史学家在谈到潘恩时,用普罗米修斯来形容他对西方政治和社会的贡献。

我常常觉得,这真是个绝妙的譬喻。

在古希腊悲剧名著《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众神之王宙斯专制而凶残,十足一个暴君。他下令,拒绝让人类拥有火种和知识。

对此,只有桀骜不驯的普罗米修斯,不愿意顺服。

普罗米修斯从众神那里盗取来了火种,然后将这火种带给了人类。并且,他还宣扬有关宙斯将会被推翻的预言。

愤怒的宙斯一气之下,派人将普罗米修斯绑缚在高加索的高山上,吩咐一只饥饿的老鹰天天前来啄食他的肝脏。

而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会在夜晚时分重新长出来。但老鹰会在第二天,继续前来啄食。

如此之惩罚,周而复始,永永无穷。

就这样的,普罗米修斯,这个为了人类的福祉而牺牲自己的反叛英雄,常年承受着极其痛苦的折磨和摧残,无休无止。

普罗米修斯的受难命运,大致是潘恩的一生写照。

然而,尽管普罗米修斯知晓谁将会推翻宙斯这一秘密;可是,他从来都拒绝透露这个秘密。

这一点,想必是潘恩与普罗米修斯的少数不同之处吧。

单单就这一点来说,我觉得,也可以用“先知”来形容潘恩。

作为一个熟读《圣经》、自称基督教贵格会信徒的理论家,潘恩一定很熟悉《圣经》里众先知的故事。

据《圣经》记载,作为背负神圣使命——传讲神的话语——的人,先知们勇敢地指出君王、国家的罪,宣告对各国、各君王的最后的审判;同时勉励百姓们在信仰上站立得稳,要无惧于暴虐的君王和国家,持续仰望公义的上帝。

根据《新约圣经》的记载,耶稣和他的十二个门徒在一起时,曾多次向门徒们表明自己的先知身份,并且他预言,自己将要受许多的苦——来自罗马政府、宗教界和民众。

耶稣还告诉自己的门徒们,他将会被人憎恨、弃绝、戏弄、抓捕、鞭打、定死罪。最终,被钉在十字架上,被冤杀。

耶稣后来的受难和遇害,完全应验了他此前对自己的预言。

与耶稣的遭遇一样,在任何时代,先知这种人物,都是很难受到所在国和所在地大众的欢迎、当局的悦纳的。

因此,先知们,在现实社会中经常会遭到攻讦、成为箭垛、陷入困境,个中困苦冷暖自知。

潘恩的一生,正是一个西方反抗型先知受难的典型例子。

六、那刺破极权长夜的第一道闪电

在东方,先知型人物同样是命运多舛,遭劫在数。甚至于,遭遇更为凄惨。

也许,其原因在于,绵延逾千载的东方专制主义、以及在东方土壤里滋长出来的现代极权主义,比之于西方的同类型统治模式更为邪恶、更为残暴吧。

在捧读潘恩的日子里,不知是何缘故,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江苏同乡、有着“圣女”之称的二十世纪中叶中国大陆先知型写作者、思想型志士、政治迫害受难者——林昭。

虽然我知道,潘恩和林昭这两位相差近两个世纪的精神界之战士,无论是身处时代、人文环境还是家庭出身、成长背景、个人经历上,都有着天壤之别。但每次研读潘恩时,我的脑海里仍是不自觉地会浮现出那个鹅蛋脸庞、镣链缚身、血书撰述的伟大女性来。

让人感慨的是,这两位从完全不同的时空背景里成长起来的先知型勇者,在面对暴政和暴君时,却展现出了惊人相似的姿态。

也即是,与同时代绝大多数人相异,始终站立着,以笔为旗,直言斥谬,批判暴政,抗争不已。

在林昭短短三十六载的一生中,她撰写了几十万字的文章、诗歌、日记、其它文字(公开信、改革方案、控诉书、致有关单位和领导信函等),不懈地通过撰文著述,鞭挞暴政弊制,指斥暴君悖恶,哀悯民苦国艰,宣扬自由和人权、民主和博爱。

尤令人震撼的是,林昭在监牢里被狱方收缴了纸和笔之后,她就一直想尽各种办法,用竹签、发卡、牙刷柄等物,在水泥地上磨尖,然后刺破自己的手指、身上的皮肉,再蘸取自己的鲜血,在墙壁上、衬衣上、白色床单上撰写文章、诗歌、致有关单位信函等。

数年下来,其狱中血书,竟达二十余万字之多。

这真真切切以刺破自己肉体、蘸取自己鲜血写就的呼唤自由、诛暴伐罪、忧国忧民的二十余万字血书文稿,在一部人类思想史、乃至漫长人类历史中要么是绝无仅有、旷古无两,要么是凤毛麟角、世所罕见。

这样的狱中血书,实属天地为之惊叹,鬼神为之哭泣。

如今,林昭的这些在监所中以鲜血写成的文章、诗歌、日记、信件等,经由其家人捐赠给了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以永久保存,供学者研究、公众阅读。

于是,这所美国西海岸的大学研究机构有福了。

如果说,潘恩是北美独立革命中最早指斥暴政和暴君(英国君主专制和乔治三世)、在北美提出创设全新政制构想的先驱;那么,林昭就是潘恩在遥远的东方大陆的同道姐妹。

无论是她指出她身处的这个新生政体“只意味着对于人的凌虐、迫害与污辱”、这套列宁斯大林体制实系施行恐怖统治的“极权制度、极权政治、愚民政策”、所谓社会主义是“抢光每一个人作为人的全部一切的恐怖制度”、“血腥的极权制度”,还是她直斥被推上神坛的伟大领袖其实是“魔鬼、暴君、阴险毒辣、十恶不赦的独夫党魁”、“贵中央委员会主席具有着一个极其可怕的冷酷而刻毒的灵魂”、“亘古未有的暴君和流氓”,还是她提出“耕者有其田、经济私有化、军队国家化、地方自治”等政见,还是她立志发誓“断然不能容许自己堕落为甘为暴政奴才的地步”,这个孤标独步的江南女子,这朵出淤泥而不染的亭亭净植的不屈的莲花,这个久处酱缸之中却没有被同化的独异者和觉醒者,都创造出了她那个时代、直至其后数代国民所难以企及的思想高度,堪称这个偌大的动物庄园国度里洞见废墟和荒坟的先知先觉者。

她在暗黑年代留下的这些文字,虽说刺耳如长锥,却终必将如天籁一般,在后世的大地上回荡不绝。

思想的高度,引来接踵而至的灾厄。

先知的嘴唇,会被乌鸦的翅膀所掩盖。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林昭三次获罪,两度入狱,期间遭受了暴戾恣睢、惨无人道、剥夺人格尊严的虐待和折磨,最终,冤死刑场。

这样的,一个国族最早看穿“极权主义”真相并勇于对之笔伐的先知型才女,遭到一个汲汲于绝对权杖、通过暴力和谎言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利维坦的镇压,就成了不可避免。

而她对极权体制的决绝和不妥协,她怀着殉道心志反抗暴政和暴君的姿态,使她背负的罪名、刑期和虐遇,不断地升级,直至沦为死囚,三弹殒命。

也许,等到未来故国终结极权长夜、迎来自由曙光的那一天,人们会发现,昔日这位苏州籍思想犯的言论,实在是“卑之无甚高论”。

换句话说,抛开她的才思、文采不谈,她的言论、她的见解很是一般,并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嘛。

可是,在一个愚民政策肆布、奴化教育横行的国度,她无疑是一个卓荦不羁的思想者,一个罕有的真知灼见者。

在一个高压暴悖、万马齐喑、谎言弥漫、真相难觅的时代,她不愧是一个以悲壮之势反抗撒旦体制的斗士,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惜被暴政巨轮碾碎的圣女,一个在暗黑的时代首先睁开了眼睛、进而勇敢说出真相和常识的灵魂站立着的人。

可以想见,在同时代乃至后世很多人的眼里,林昭是一个用鸡蛋去碰石头、以羸弱身躯撞向高墙的“不识时务者”,甚至会有人说她“精神不正常”。

正如赫鲁晓夫,那位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苏联掌权的前苏共领导人曾说过,在苏联境内,不赞成共产主义的人,都是精神病患者。

然而,在人类史上那些暴政肆祸的时代和国度里,正是这些起而抗争的“不识时务者”、当局眼中的“精神异常者”,在溶溶暗夜中挣扎着发出一星烛光,闪烁着坚不可摧的人性的尊严,和千古不朽的正气,才使得黑暗和邪恶终究不能够遮天蔽日。甚至于,有时会成为那些国族在堕入劫难和深渊之后,仍然能重见天日的希望之所在。

在二十世纪中叶以降的神州大地,划破极权夜幕的第一道闪电,正是由这个以卵击石的弱女子的纤手发出的。

并且,还是一个体弱多病、长期患有肺病、胃炎和支气管扩张咯血病的女病号。

这既令许多人感到十分诧异,却同时又在情理之中。

那么,她是缘何走上这条布满荆棘和坑陷、以一己之力反抗庞大暴政体制的孤身抗争路的呢?她的反抗动力和思想资源又是什么?

在那些黑暗肆虐笼罩的年月里,她或用笔墨或用鲜血,缓缓道出自己的反抗动力和资源。这包括如下:

源于基督信仰的反抗动力(追求公义和良善,反对邪恶);

基于信仰的人道激情、传统士人“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

过去在教会学校所受的“自由、平等、博爱等人道思想”;

以及“五四精神”中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再有,在监狱里的斑斑血书,记录了她以内心光明对抗长夜漫漫的大义凛然:“极权政治本身的残暴、肮脏和不义,使一切反抗它的人成为正义而光荣的战士。”

在致《人民日报》编辑部的长信中,她对自己的定位是:“反抗暴政的自由战士和青年反抗者”、“一个奉着十字架作战的自由志士,再一个,怀抱了一点基督精神。”

来看看她的三次因言获罪的经历。

第一次,是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

当时,北大学生张元勋等人贴出一张诗歌大字报“是时候了”。

该大字报中有这样的诗句:“我要鸣起心里的歌/作为一支巨鞭/鞭笞死阳光中一切的黑暗!”、“让批评和指责/急雨般落到头上/新生的草木/从不怕太阳光照耀!”、“歌唱真理的弟兄们/快将火炬举起/为葬阳光下的一切黑暗!!!”

该大字报引起了校园里的热议。对此,北大组织了一场思想辩论会。

会上,部分参会学生指控该大字报是“反革命煽动”、“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发动进攻的一株毒草”。

这时,身为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学生的林昭挺身而出,公开反对这种上纲上线的批判。

在揭批会上,林昭与指控学生进行辩论,表达对该诗歌大字报的支持。

次日,林昭写了一首标题为“这是什么歌”的长诗,以支持张元勋等人的诗歌大字报“是时候了”。

同时期,林昭还公开发表其他文章和诗歌,呼吁“双百”方针——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北大得到贯彻落实。意思是,文学艺术自由、科研学术自由、政治言论自由等。

很快的,林昭就被当局划成了“右派”。

并且,她是当年北京大学所划的一千四百多名“右派分子”中,唯一一个没有认错、拒绝作出检讨的右派。

第二次,是在1960年的大饥荒时期。

此前一年,即1959年,回上海养病的林昭,结识了兰州大学物理系“右派”研究生顾雁,并在上海会晤了从甘肃前来的兰州大学历史系“右派”学生张春元。

林昭与他们一起,谈论时局,批评弊政,哀叹民生苦疾,探讨国家出路。

顾、张二人告诉林昭,他俩和一群兰大学生,正在筹办一份针砭时政的杂志《星火》,希望能传播思想、唤醒社会的良知,同时为民请命、揭露农村饥荒的惨状、批评当局和领袖的错误;并且,还希望能提出一些具体的纠正错误、革新政策的建议或观点。

林昭听了顾、张二人的办刊构思后,大为高兴和赞赏,遂提出了自己对时局的一些想法、建议。

在张春元回兰州之前,林昭将自己的长诗《海鸥之歌》等送给他。

张春元读了林昭的这首长诗之后,极为欣赏。

1960年初,首期《星火》杂志在兰州出版。

在该杂志刊出的文章中,有针对当时中国的社会和政治现象提出批评的(饥荒、大跃进、三面红旗等),有披露当时农村的饥荒惨况的,有表达对农民成群饿死现象的痛心的,有呼吁各省市领导纠正错误的……甚至,还有想要在制度上改造中国的。比如,其中某篇文章提出,在中国实现一个“和平、民主、自由”的社会。

杂志出刊后,包括顾、张二人在内的这群兰大学生(杂志创办人、编辑、撰稿人等),列出了一份各省市的领导名单,准备将杂志寄给他们,以期纠正错误,在体制内部发起制度变革。

在首期《星火》杂志上,刊出了林昭的长诗《海鸥之歌》、《普鲁米修斯受难的一日》。

不久后,《星火》杂志被定性为“反革命集团案”,遭当局整肃、取缔。

杂志创办人、编辑、撰稿人等相关人员,遭当局搜捕、拘押。

在杂志遭调查、整肃期间,林昭在苏州被逮捕入狱。

第三次,是1962年。

这年,获当局准许保外就医的林昭,与摘帽右派黄政等人,共同撰写了“中国改革方案”、“中国自由青年战斗同盟章程”等文章。

在这些文章中,她经与黄政等人讨论,提出了解散人民公社、在农村实行耕者有其田、允许私人办厂、改变闭关锁国的政策、引进外资以发展经济和科技、地方自治等观点。

她还将自己撰写的文章《我们是无罪的》、《给北大校长陆平的信》,请求旅居上海的一位无国籍侨民,带到境外发表。

不久后,林昭再度被捕入狱。

在她这三次因言论思想获罪的过程中,她先是被打成“右派”中的“极右分子”、开除团籍、劳教三年。

其后,她在患病回乡疗养期间,因在民间时政杂志上发表诗歌、与该杂志创办人谈论时局、赞成该杂志传播思想和唤醒社会良知的理念、在疗养期间撰写文章、表达政见,被以数项罪名逮捕。

罪名包括: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反革命罪、攻击无产阶级专政罪、组织反革命集团罪等。她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再后来,因为她在狱中不停地写作,以文字进行抗争、表达观点、拒绝认罪,被当局予以加刑,改判死刑。

在那些因言获罪、因思想获刑的年日里,她在狱中的受虐受难经历,到了上苍也目不忍睹进而雨泣云愁的地步,如她自己所言:“我经历了地狱中最最恐怖最最血腥的地狱,我经历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的惨痛的死亡。”

比林昭晚生近半个世纪的我,曾经读过反抗纳粹主义人士、德国基督教牧师朋霍费尔的《狱中书简》。

这本书,是将朋霍费尔在狱中所写的信札、杂感、诗歌及祷告文,集结而成的文集。

该书记录了这位反抗纳粹党和希特勒的异见志士在狱中的经历,包括他在监狱中的饮食、起居、读书、写作、通信、放风、会客等。

相比之下,林昭的狱中境遇,比之朋霍费尔的狱中遭遇,要恶劣若干倍。

这也证实了林昭所揭露和抨击的极权主义,比之纳粹德国式极权主义要邪恶得多,也残暴得多。

这里仅举镣铐一例。她林昭曾控诉自己遭到了严重的虐待:

“光是镣铐一事,他们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样来:一副反铐,两副反铐,时而平行,时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创痕犹在。最最惨无人道、酷无人性的是:在我绝食之中,在我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的情况——月经期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过镣铐,甚至从未有所减轻!──比如在两副镣铐中,暂且除去一副。”

我知道,这只是林昭多年牢狱生涯无数受虐受难场景的其中一个片段。

而仅仅只是这样的一个受虐片段,已经显示了暴政颛制对言论思想犯的凶残无度,及这位女性先知型思想者的忍耐含垢。

这是怎样的一副让人心惊胆寒的惨象和酷虐啊。从苏州监狱到上海公安分局监所,到上海第一看守所、提篮桥监狱,再到刑场,这位女性言论思想犯,遭到了残酷的非人的折磨和虐待。凄厉的哀声飘浮在室内,恐怖的气息弥漫在空中。

人类文明和良知触及不到的死角,朗朗阳光照耀不到的炼狱之室,随着她蘸着血迹书写的文字,定格在了历史的篇页、时光的深处。这样的文字让曾经的我不寒而栗、向隅而泣,让如今的我心胆惧裂,欲哭无泪。

最后的时刻来了。

时间,是1968年4月29日夜。

当天夜里,林昭接到司法当局改判死刑的判决书后,她被从病床上架起,当时的她体重60多斤(入狱前体重120多斤)。

随即,她被绑缚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临刑前,她想唱歌或喊口号,遭行刑者立即用棉团塞进她嘴里,用布条封住她的嘴和双眼。

随后,她的后腰被踢了一脚,噗的跪下,行刑者对准她开了一枪。

她倒下后,又慢慢挣扎着爬起来。重新跪地,头颅昂着。

于是,行刑者又补开了两枪,她中弹。

顷刻间,她身子立扑,倒下,歪趴在血泊中,终于死掉了。

她死时,年仅36岁。

两天后,公安人员来到林昭母亲家,索取5分钱子弹费。理由是——“无产阶级的子弹,不能在反革命身上浪费。”

林父在女儿被捕后,服药自杀。

林母闻讯女儿被执行死刑后精神失常,后死于上海街头。

每每想到她人生的这最后一幕,我的心都感到阵阵的绞痛。

摧心剖肝的痛。

七、有公义的冠冕为他和她们存留

在《圣经》中,耶稣好几次或对门徒、或对听道的众人说:“先知在本乡是不受尊敬的。”

这句说在两千多年前的话,既是耶稣为自己所作的见证,也是他向世人发出的令人唏嘘的预言。

当我们回望一部人类史,便会怵然发现,事实也确乎如此。

确实,历世历代那些被后世称之为“先知”的人士,他们的言行事工,常常会换来如雨如霜的疏弃和憎恨;他们的人生,也往往会遭遇各式各样的不幸,一生都活在悲辛和苦难之中。

这样的史实,其实在一部《圣经》中,也有可以相互印证的文字叙述。

比如,《新约圣经》在提到一众先知时,有这样令人不忍卒读的记载:

“有些人忍受了酷刑,不肯苟且得释放”、“又有些人遭受了戏弄、鞭打,甚至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被刀杀死,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遭患难、被虐待。”

可是,即便受尽了苦难磨折,这些先知们也不曾放弃自己的职分。

乃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这世上的一生有如白驹过隙,又如清晨的露水般短暂易逝。

因此,他们绝不会贪念世俗、追名逐利,或者是随波逐流、附俗从众,更不会见利忘义、同流合污。

相反的,他们会在自己短暂的一生中,坚定地去追求“永恒的正义”。

——这才是他们一生的追求、此生的系望。

这样的追求,有如《圣经》中所说的“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并且,甘愿舍弃和忍耐。

舍弃什么?舍弃常人所追求的平安、康乐和名利。

忍耐什么?忍耐常人所难以忍受的各样磨难。

对这些可敬的受难先知们,《圣经》中把他们称作——“原是这世界不配有的人。”

这句经文的意思,并不是说先知们不配住在这世界上,所以上帝要让他们受苦、死去、离开这世界。

其原意,刚好相反!

并不是先知们配不上这世界,而是这世界配不上先知们。

在这个弯曲悖谬的世界上,充满了名利权色、贪婪骄傲、邪情恶欲、恣妄诡诈、触斗蛮争,实在是败坏、堕落而又污秽不堪的。

而那些独异于常人的“进窄门、走隘路”的先知们,他们是如此的纯粹、狷洁、贞高绝俗。

因此,他们注定了会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水火不容;也注定了要受到这世界的排斥、忌恨和苦害。如一滴滴露珠被风吹荡,如一根根芦苇被霜覆压。

这样说来,无论是潘恩还是林昭,还是他(她)们同时代的同道中人,还是他(她)们的前辈、后继者,他(她)们这等人的受难,许是他们此生的宿命吧。

因为研读他(她)们这等人的生平和思想,我曾无数次地在夜里辗转难眠,心头布满了痛苦的伤创,及忧哀的追问。正义在哪里?公平在哪里?恶人为什么亨通?义人为什么受苦?暴政为什么如山屹立?行义之人的苦难为什么如此可怖而深重?这些疑惑层层堆积起来,将我几乎埋得艰于呼吸,仿若置身深渊之中。

在许多个或静谧或偶有嚣声的夤夜,依然是《圣经》里的一些词句,让我稍稍获得一些深渊中的安慰。

它们是:公义的冠冕,永生的赏赐,属天的荣耀,以及“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

我必须承认,在有些时刻,这些词句甚至给了我极大的安慰,让我得以在悲愤中依稀看见微渺的希望,像是暗夜中的一缕亮光。

那么,他(她)们今生的舍弃和受难,是否必将会赢得永生的、公义的“冠冕”和“赏赐”,以及“属天的荣耀”呢?

这个问题,早就由木匠之子耶稣在从坟墓中复活之后,在路上向两个门徒显现时,声震寰宇地向他的门徒反问道:“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

作于二零二三年十月至十二月,修改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零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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