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禁、暴力与国家

作者:浮蚁       转载自:网络       原文链接

最近的两篇推送被连续清理之后,很自然地走进了小黑屋,好在腾讯手下留情仅关七天,也只能这样自我安慰了。

换做以前,被封禁期间我会出现一些胸闷气短、心神不灵的不适症状,那是因为我习惯了持续地在这个平台做一些记录,对其产生了依赖感,突然失去一个表达的空间,总归会有一些失落。

在经历了数次惩戒之后,在面对庞大的审查机制时,我开始在一个谨小慎微的乖宝宝和一个皮糙肉厚的坏孩子的角色之间反复横跳。明知推送之后的结局大概率不太妙,有时会自我阉割,有时却又偏向虎山行。

我自己觉得这种矛盾的心态是一种很正常的情绪,人有记录、分享和表达的欲望(至少我有),这种欲望会推动我去挑战一些所谓的“规则”,与此同时,为了不轻易失去这一片小小的自留地,我又尽可能的去尊重“规则”,只为能在天花板和地面之间多掏出一点空间。

广州街头的暴力事件令人痛心,那是一条每个生活在广州的人都可能会走过的一条路。种种惨剧时刻在提醒我们:危险和意外无处不在。

每一次发生这种报复社会的流血事件,都会有人出来质疑或者嘲讽“我国是世界上社会治安最好的国家之一”,这不像是一种理智的思考,更多的是一种正义的愤怒,怒刽子手的软弱与无情,怒国家对人民的保护仍然不够。

事实上,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巴西的萨尔瓦多每10万人的谋杀率是52,全球最高;这个数字在美国是5,在发达国家里也算很高了;北欧模范国家丹麦,每10万人谋杀率是1;中国的这个数字呢?是0.5。非常低的谋杀率,仅高于新加坡、日本和阿曼。

低谋杀率的背后,是强大的国家能力。到这里,也许有人会笑话我成了恬不知耻的“爱国党”,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人在讨论“爱国”和“恨国”时,对“国家”这个词语的理解是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

从社会科学和人文地理角度出发,不同的领域的学者对国家有着不同的定义,比如上学时马克思同志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其实意思是国家是无产阶级统治资产阶级的暴力工具。

而另一位老马——马克斯·韦伯关于国家的定义更广为传播,他说国家是特定疆域内合法地垄断暴力的机构。

什么是“暴力垄断”,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这一次广州流血事件,受害者家人恨不得食其肉啖其血,但是血债血偿的朴素价值观在一个现代国家是行不通的,即使要对杀人犯执行死刑,也只能由国家机关来执行。

暴力垄断并不限于断人生死的特定事件,在更广阔的空间之内,这种垄断已经延伸到人们生活中的方面方面,行政机关经常被吐槽“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也是这么个道理。

国家能力越强大,这种垄断往往也越是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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