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飞:被迫勤劳是一种罪恶

作者:王一飞       转载自:议报

从小到大,一直被灌输着勤劳是一种美德的教育,曾经也确实信以为真,长大后,通过自己的切实经历,才发现,被迫勤劳不但不是一种美德,它反而是一种罪恶,本质上是一种奴役。只有在有选择不勤劳的自由条件下自愿选择勤劳才是一种美德。

2005年,我第一次参加工作,入职了世界制造之都东莞南城的一家叫华泰的皮具厂,工厂有上千人,是小姨介绍的,负责仓库往车间配货,皮具厂押一个月工资,包吃包住,每月休息两天。早上8点上班,12点下班。下午13:30上班,17:30下班。晚上18:30加班,一般到21:30下班。基本工资是四百多元钱,经常加班能拿到六百左右。工厂虽然包吃,但很少有肉,在休息日的时候,奢侈一点的工友,就会到外面花三元钱吃个快餐,改善一下伙食。一个宿舍住16个人,大家轮流洗澡洗衣服,不到23:30是忙不完的。所以真正属于工人自己的时间,只有两个休息日,这样的作息时间之下,迫使你不可能有自己的爱好,你活着就是为了上班,为了吃饭,为了睡觉。当一个人这样活着的时候,他就没有了思想,没有了灵魂,就变成了机器。因为基本工资低,工人们反而都喜欢加班,工厂也确实强制加班。当时普遍的情况是评价一家工厂好坏最主要的一条标准就是加班的多少。实际情况确实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加班多,工人们不怕把自己累死,工人们不需要什么思想,不需要什么娱乐,不需要什么爱好,活着就是为了没白天没黑夜的干活。在当时,也没有哪个工人知道社会保障是什么东西,听都没听说过。

一走入社会,就面对这样的生存境地,让自己迷茫。不由的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亲,他们89年就一直待在东莞打工,我之前他们打工的条件更恶劣,他们有很多年常年累月都是没有休息日的,每天12小时是常态。他们刚出去时一个月工资只有几十元钱,到我出来时慢慢涨到了几百元钱。虽然相比父亲,我面对的环境,可以说是有点进步,但这样的环境,还是让我觉得压抑,觉得透不过气来,在那家皮具厂工作了三个月,我离职跳槽了到了一家生产耳机耳塞的小电子厂,工资,工作时间,伙食还是大同小异。中国这么大,我不信都是这样。于是我一怒之下一个人坐车到了汕头的澄海,中国玩具制造之都,找工作基本上就是坐公交车,留意车的两边,如果看到工业园区,立马下车,然后一家家的搜索招聘启事。

最后在汕头入职了一家玩具厂,相比东莞,汕头地区的很多工厂也是包吃包住,这一点在很多工厂的招聘启事上都有说明。这家工厂有几百人,在当地规模还算是比较大的,厂方设施也很好。我负责用电动螺丝刀打螺丝,流水线作业。让人更失望的是,这家工厂每天固定要工作12个小时,没有休息天,只在当月发工资的时候休息一下午。这样累死累活每月能赚到八百元钱左右,这个工资水平在当地已经是比较高的了。伙食是开水煮白菜,没有一点油腻,而且常年就是这一个菜,从来不换样。宿舍是两个人一个床位,就是那种上下铺的单人床,一个铺睡两个人,睡觉都翻不开身。我不知道万恶的旧社会怎么样,因为我没有经历过,只在书本上见过,但是我知道,活在新社会的我,情况很糟很糟。

我无数次想逃离,因为我真的无法忍受,但是逃离,我又能去哪儿。因为当时附近大部分工厂的常态就是这样,我又能有什么选择。这样的境况,我能选择不干吗,不能。因为我得养活自己,我可没有什么失业保险,没有什么下岗再就业培训,一纸农业户口,注定了我从出生开始就比城市户口低人一等。所以,我没有退路,再苦再累,我也必须干下去,不是因为我勤劳,而是我必须勤劳。

在汕头工作了九个月,有点积蓄之后,我选择了离开,去了温州,我想去看看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方工人的生存环境。

在温州找工作也是与在汕头一样,漫无目的的上公交车,看到工业园区就下车,如此反复,最后入职了一家生产转笔刀的小公司,产品还是出口的。相比东莞汕头,在温州找工作我看到的很多招聘启事是包住不包吃的,我入职的这家找公司也不例外。公司每月没有休息,一天都没有,每天工作11个小时,强制加班,工人当月发了工资都没时间去存银行,唯一让人欣慰的是,工资每月能拿到一千五百元钱左右,在外面吃个快餐是五到七元钱,所以节约点每月能存到一千元左右。这个水平在家乡外出务工人群中已经是比较高的了,这是在2007年。可是,这样的收入增加又有什么用,一年除了法定节假日,休息不了几天,每天除了上班,就是上班,无穷无尽,这样的日子,会消耗掉你对生活所有的热情,会消耗掉你所有的善良,因为自身的生活如此糟糕,使你不可能去关爱别人,去同情别人。长此以往,你麻木了,变成了一具没有了灵魂的机器,,放眼望去,身边都是一张张肌肉僵化的脸,他们自私,冷漠,对比生活自己好的人,即羡慕又嫉妒,对比生活自己差的人,就产生了变态的优越感。

在温州工作了半年,我重新回到了珠三角的佛山,在佛山南海区里水镇入职了一家生产热熔胶的企业,每天工作十小时,每月休息一天,包吃包住,工资只有六七百,虽然工资低点,但每月休息一天,好歹能让自己喘口气。最后因为工厂搬迁,这份工作也只工作了三个月。出厂后就就近就入职了附近的一家鞋厂,在这家鞋厂,我明白了我以前所有的工作,都是非常幸福的。

这家鞋厂没有休息日不说,经常赶货加班到晚上十二点,甚至凌晨一两点,虽然是包吃,但是早上就提供一个馒头,18个人一间宿舍。每天累的是走路的力气都没有,长期睡眠时间每天不足5小时,午休有40分钟左右,美美的睡一觉是当时活在人世最大的奢望。更变态的是这家工厂上班时间不允许上厕所,上厕所需要批准。而且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辞职,否则扣掉一个月工资,因为入职需要押一个月工资,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主动扔掉一个月工资离职。那时候我也没见过劳动合同是什么样子,只知道工人弱势,只能被迫服从,根本不知道怎么维权。从此我明白了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在如此恶劣的工作环境之下,我实在是扛不住,我又不想扔掉一个月工资,于是我开始自学法律,对劳动方面的法律有所了解后知道要想解决自己的问题,必须申请劳动仲裁,那时候的劳动仲裁是要收费的,当时记得是600元,这个费用让我望而却步,虽然最后是输方负担,但是我冒不起风险,最后在这家鞋厂工作了两个月,第二个月一发工资就走人,扔掉了一个月工资,,虽然工资很高,有一千五百元左右,但这是拿命换来的。

2008年是个分水岭,因为当年颁布了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强,法律的天平开始向劳动者倾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双倍工资,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无需批准,五天八小时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综合自己的经历来看,这都是划时代的。但是,因为基本工资低,工人们还都是喜欢加班,因为生活负担太沉重了,只能放弃很多东西来追求收入,所以加班多的工厂,还是受欢迎,限制加班时间从文明角度来看,肯定是进步的,但理想与现实,总是错位的。

我曾经十分的勤劳,但是如果谁认为那是美德的话,那请你自己去过那样的生活,那样的勤劳,是生活所迫,相信历史上中国农民的勤劳也一样。如果勤劳是一种美德,那么法律就应该保护一天12小时工作制,全世界的法律都没有那样的条文,那只能说,勤劳从来都不是什么美德,它更多的是一种罪恶。

以勤劳之名,让你陷入无休止的劳动状态的,都是应该谴责的。

来源: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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