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咏梅 转载自:北京之春
原作副标题:——几个红色慰安妇的故事
题图:文革中,中南海一组,毛身边的工作人员:前排右三陈惠敏,右二张玉凤。
上世纪二十年代,广东一位曾被卖作童养媳的贫苦农家女萧月华为追求妇女解放,投身当时席卷中国南方的大革命高潮,参加了中共革命。1933年在中共的红色根据地江西瑞金,这位正当23岁花样年华的革命女子与33岁的共产国际代表李德结为夫妻。
但这不是一位革命女性追求的自由自主婚姻,而是革命组织安排的一场包办婚姻。萧月华不愿嫁给这个陌生的西方男子。她在中国土生土长,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不懂外语,是个土包子,与李德的生活习惯和文化教养格格不入,在精神情感方面,甚至日常生活都无法沟通。但正值壮年的单身日耳曼男子李德雄性荷尔蒙旺盛,他需要一个性伴侣,因此萧月华的领导告诉她,这是革命的需要,她必须配合,结果这位革命女子只得含泪接受“组织下达的革命任务”,白天与其他女同志一样干革命,晚上则到李德窑洞为他提供性服务。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让她饱受屈辱和痛苦,直到洋人丈夫找到新欢,才离婚解脱。
而这样被组织安排为国际友人充当性伴侣的革命慰安妇并非萧月华一个孤案。此外已知的,尚有为1940年抵达延安的日本共产党头子野坂参三充当临时夫人中国革命女青年庄涛的故事。野坂参三到延安已年近半百,他有性需求,但妻子留在共产国际红都莫斯科,中共因此为他安排了在中联部工作的庄涛与他同居。时年庄涛仅24岁,年轻貌美。在庄涛服务野坂参三6年后,这个日共头子丢下了她,乘坐专机飞莫斯科,打道回国,两人从此永别。
新华社副社长李普的妻子、女记者沈容在文革后的回忆录中也提到,在延安时候有两个苏联专家向中共当局要求提供“临时夫人”,还说回苏联不会带走,而中共当局竟然也答应了,为专家挑选了两个女子,这让满脑子新时代女性观念的沈容感到不可思议。
有时中共当局为讨好外国革命同志,甚至主动向他们提供性伴侣。派驻中国的苏联外交官彼得·弗拉基米洛夫在他的《延安日记》写道,毛泽东很关心他,问“看上哪个姑娘没有?”然后就派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到他的窑洞为他迭被铺床。
在传统意识中,卖淫这类性交易一直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只要是双方自愿,出于自由意志,一方愿卖一方愿买,银货两讫,其实无可谴责。但在中共这种慰安妇模式中,并非完全自愿,而且强势的一方能够获得免费的干净的性,另一方则往往是无偿付出,比妓女还不如。
“比妓女还不如”这句话,不是我发明的,是毛泽东的一位性伴陈惠敏自道被毛性剥削经历所说的。陈惠敏(又名陈露文)是中共解放军空政文工团的舞蹈演员,一位文艺兵,常和孟锦云、刘素媛、邵锦辉等空政的女文工团员到中南海伴舞,最后都成了毛泽东的床伴。文革后,陈惠敏和孟锦云曾一度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失去自由,原来两人曾私下发牢骚,指责毛性剥削她们,因而被刘素媛告发。
文革开始后,陈惠敏这些毛的性伴侣,白天参加文革,晚上还要去为伟大领袖免费服务,心中顿感不平。陈惠敏和几个女友私下发牢骚,提到为毛免费服务时说:“我和孟锦云一起议论毛主席,说毛像皇帝,三宫六院,我们算什么?是妃子要册封,是妓女要收钱,是舞女要好玩,我们什么都没有。刘素媛听到后,连夜去向毛报告,毛听后只说了两个字:造谣!就把孟锦云和我抓起来,打成现行反革命,遭到毒打,我被送去东北。说我们反对毛主席。”(见金钟文《毛泽东的情人自白录》)
中共革命意识形态中一个重要的神话是“解放妇女”、“男女平等”,但这只是共产党的宣传口号,残酷的真相与此相反。首先女性并未获得解放,与男性一样,参加中共革命就等于放弃个人自由和独立人格,完全成为革命的螺丝钉工具人,其次相对居于上级或领袖地位的革命男性,在中共这样的列宁主义革命队伍中,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是铁的纪律,居于从属地位的革命女性更是毫无个人自主性,她们的恋爱婚姻自主可以以革命的名义加以剥夺。这时传统社会夫权对女性的压制已转变为类似神权的“革命组织”、“革命事业”这些弘大叙事对女性的压制。革命女同志只是男性的附庸和工具,她们的爱情、婚姻、性自主权、养儿育女的母性都由党(实际是男性领导)一手操办,不能反对,只能遵命。
比如22岁的文艺女兵王定国,被组织派她同54岁的中共革命元谢觉哉共同生活,去照顾谢的身体,王定国是“欣然接受组织的安排”,还向领导表示“保证完成任务”成为谢的妻子。旅居海外的文史学者裴毅然说,中共领袖邓小平与妻子卓琳的婚恋也是组织安排,“邓从前线回延安,一眼相中这位北平大学生,留下一句‘请帮忙做做工作’,组织一出面,卓琳虽嫌其矮,还是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