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维舟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昨天,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发布了调查结果:根据原上海医科大学1999年1月修订的《科研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认定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符合当年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附录综述部分存在写作不规范,不影响博士学位论文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不构成学术不端或学术不当行为。
张文宏(图源:视觉中国)
这一结果不算太意外。早在2010年夏,当时就有人指控历史学者朱学勤的论文存在剽窃抄袭,如“将间接引用伪装成直接引用”,但最终复旦调查结果是:承认其论文“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日前公众号“学术那些事儿”翻出这一往事,底下最高赞的留言就预言:“大概率张文宏的调查结论也是如此。”
现在的调查结论,紧扣着“符合当年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这一要点,委婉地承认当下的指控并非无故,但二十年后更严格的学术规范,不能用以追溯、否定当时的要求,因而指控不能成立。
这样一个结果,恐怕是能为各方所接受的最大公约数:既避免卷入纷争,也坚持了当下更严格的规范,更不用追责校方当年存在失误,只不过是学术规范本身在演进了。
至此,这件事可说已尘埃落定,虽然肯定还有人会继续追击,特别是在学术规范上较真。首都医科大学校长饶毅教授此前力挺张文宏对病毒流行的观点,但在复旦公布调查结果之后,他却对此不满,认为“某大学显然是为了支持个人,一位有优点、做过利国利民好事的个人”,质疑“是否支持一个人,就全面改写学术规范”。
他坚称,还有更妥当的解决办法,例如可以在复旦取消张文宏学位的同时,华山医院、上海卫健委仍保留其全部职务,这样“不仅保护了个人正确的部分,也告诉所有人,原则仍然是原则,对仍然是对、错仍然是错,不因为个人而改变”。
不少人对饶毅的观点感到震惊,认为他这是“糊涂了”,但他可能只是比普通人更看重学术规范本身,对他来说,那是神圣的律法,不可以为任何一个人而有所扭曲。因为就像西谚所言,“令人同情的案由制造恶法”——如果为了特定某个人的处境而予以救济,那就势必会扭曲原则本身。
像他这样坚定的信念,想必也不在乎被人说“糊涂”或“被利用”,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一个泛政治化的公共空间里,即便你是严格的“对事不对人”,但仍会产生政治化的后果,最终在实际上偏离了自己原定捍卫学术规范的出发点,那成了一个难以在现实中落地的理想。
很多人在复旦公布结果后,都欢呼这是胜利,然而这其实并非结束,指控者也未必就真的失败了——他们的指控尽管没有成立,但却仍然起到了一种寒蝉效应,让公众人物明白,假如自己也说了什么政治不正确的话,会招来什么样的麻烦。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张文宏这样的勇气和硬气,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涉险过关,更不是每个人都无懈可击。
在此,我所在意的并不是张文宏当年是否抄袭了(这还是留待专业人士判断的好),而是在这一事件背后所隐含的政治论战心态:为了批倒搞臭对方,挖空心思地去挖他多年前的黑料,让他最好万劫不能复生。
这次张文宏被黑,并不是因为学术规范委员会重查过往时发现的,而是他7月底的“与病毒共存”论激怒了许多人,到8月14日,遂有“大盛说”爆料说张文宏“涉嫌学术造假”——值得注意的是,他并不只是想打倒张文宏本人,还想进而乘胜追击:“是谁把学术造假的学渣封为学术权威?他们想要干什么?”
这乍看是“对事”,其实最终还是“对人”——或者更确切地说,正因为“对人”,才想方设法去找到点“事”,以便“在‘对事’的幌子下‘对人’”。在这背后,可以看出中国政治文化中浓厚的人事斗争传统:任何观点的论战都不只是单纯理念层面的争执,而是以“人”为中心的,必欲打倒之而后快。
有时,事件的起因甚至都让人哭笑不得:日前明星张哲瀚被爆曾去日本靖国神社、乃木神社,在全网的义正言辞之下,他的演艺生涯在24小时内就终结了。但为什么他两三年前的旧照会被人刨出来?这不像有些人说的是美国为了阻止中日友好的“一盘大棋”,而只是因为张哲瀚恋爱了,这引起许多粉丝不爽,于是就去挖坟,找他的黑料来报复他。
在此可以看出这种战术的一个特点:要打击一个人,最好是去找那些让己方在道义上立于不败之地的材料,这样才能在道德高地上击溃对手。此时,跟他们说“人无完人,不必苛责”是没用的,因为他们其实也深知“人无完人”,但其逻辑却是:“我就不信你还能是浑身上下找不出毛病的完人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我一定能找出点问题来扳倒你。”
不仅如此,这种“问题”常常有着无限的追溯期。这在历代都很常见,一个原本如日中天的人物,往往是因为多年前的什么事被抖搂出来,继而牵扯出更多的事,最后就此轰然倒塌。
这种“挖坟”的手法或许为人所不齿,似乎只有卑劣者才会如此,但确切地说,在我们的传统里,“好人”也会这么干,因为只要认定自己想要扳倒的是恶人,那么这些手段就都被视为正当的。正因此,最钟情于这种手法的有两种人:一种是正义感爆棚、自视永远正确的人;一种是哪怕自己不信,但把这作为打击对手有效手段的伪善者。
在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中国社会“公私不分”的特点:一个原本公共的议题,似乎总是难以和个人的特质分离。本来,张文宏不管曾经做过什么,和他的观点正确与否,没有什么必然的关联,但现实中,你却随时可能因为一句话、一件事而遭到追杀。
前些年读《利奥波德国王的鬼魂》一书,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最终揭露这位比利时国王在刚果金残酷统治真相的都是一些小人物。我在当时的书评中曾说:
这段历史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站出来揭露真相的批评者不一定、也没必要是道德完人。
威廉姆斯身为传教士,却在外吹牛说自己拿到过事实上从未获得的博士学位,甚至在致利奥波德国王的公开信中还假称自己是上校,不仅如此,他还赖账、隐瞒未婚妻自己其实在美国已有妻儿;莫雷尔则固执、很少承认错误,甚至对非洲人带有某些种族偏见;至于凯斯门特则是一个隐蔽的同性恋——这在那个时代一旦公开,足以让他身败名裂。
很多人(我们中国人尤其容易)倾向于认为,一个人如果自己在道德上都不完美,那就没有“资格”去批评指责别人。……但在一个公共舆论的时代,一个批评者本身的道德如何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所说的究竟是否事实。
我们只有更多聚焦在“事”而非“人”上,才有望摆脱这些互相甩烂泥巴的把戏,否则这很可能会模糊了真正的舆论焦点,把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我们所有人都可能是有缺陷的,都有可能成为他人攻击的把柄,但这种攻击本身却也是真实的人性之一,在任何社会可能都会出现这样的人性之恶。要指望每个人都没有这样的冲动,可能就像他们指望每个人都是道德完人一样不现实,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套现代机制,能保障人说真话、做真我的权利,免于被“挖坟”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