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报案:抓不完的反贼们

作者:二大爷       转载自:网络       原文链接

1900年庚子之难被联军揍得鼻青脸肿后,满清威信尽丧、风雨飘摇,社会上各种革命思潮风起云涌。在各种思想的传播中,诞生了一批敢说敢言不怕杀头的报纸和记者。

1903年,长沙革命党人沈荩,受聘于天津的《新闻西报》。他得知满清将出卖东北权益,认贼作父,与俄国缔结军事同盟的密约后,迅速将消息在报纸刊出。这个爆炸性的消息曝光后,舆论哗然,引发全国声讨,同时西方列强亦一致反对。

满清惨遭打脸,被迫放弃签署该密约。但却怀恨在心,对始作俑者沈荩咬牙切齿。当年7月沈荩被捕,愤愤不已的慈禧亲自下令“斩立决”,沈荩在狱中受尽酷刑而死。

沈荩其实是“新中国”这个词的首创者。他之前曾经在汉口组织武装起义,公开声明:“满洲政府不能治理中国,我等不肯再认为国家,变旧中国为新中国!”

他是中国史上第一个因新闻言论而被杀的记者。

很显然,沈荩之死,不仅没有吓退革命党人和新闻界,反而让更多人的看清了满清的面目,激起了更大的声浪。连万里之外的英国《泰晤士报》也专门发文评论,认为清廷“狠心残暴,为历来刑法正义中所稀有”,将来“必有不得久安之势”。

1904年,重庆人卞小吾受此激励,变卖家产,创办了四川第一家日报——《重庆日报》,开始以笔为刀,讨伐满清。卞小吾亲自撰写社论,揭露世道黑暗,抨击贪官污吏,推动社会变革。

《重庆日报》一经创办即引发热潮,一时洛阳纸贵。清廷恐慌不已,以“妖言惑众,播乱民心,结党为奸,意图不测”的罪名于次年迅速查封了《重庆日报》。卞小吾被捕后送至成都关押3年,因拒不认罪被秘密杀害。

沈荩和卞小吾之死,只是满清在末路狂奔中因言治罪的小浪花。苏报案的发生,才算是高潮。

当时的报人为了躲避迫害,一般都在租界里办报。《苏报》就是在上海日租界注册的,聚集了当时一堆大牛。《苏报》老板陈范曾是满清官员,当过江西铅山县令。目睹满清的黑暗后,愤而办报唤醒国人。《苏报》以章士钊为主笔,章太炎、蔡元培等为撰稿人,邹容响彻海内外的《革命军》就是在苏报发表。可以说《苏报》是当时国内反清革命舆论动员的重要阵地。

对于躲在租界里面的《苏报》,清廷碍于一国两治,不能直接下手,所以一直在想办法欲置之死地。1903年章太炎发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其中有“载湉小丑,未辨菽麦”之语。载湉就是光绪皇帝,这么指名道姓的侮辱最高尊严,清廷坐不住了。当下以《苏报》“悍谬横肆,为患不小”,和英、美、日等国的领事进行勾兑,“切商各领等,务将该馆立即封闭”。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章太炎虽然早就得知消息要被抓捕,但是大义凛然,绝不逃跑。巡捕冲进报馆时,章太炎端坐在那里,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余皆没有,章太炎是我!”从容被捕。被点名抓捕的苏报6人中,老板陈范已经逃亡日本,满清不做不休,以“父债子偿”理由,抓捕他的儿子陈仲彝代父受审!

列强虽然同意了抓人关馆,但由于之前的“沈荩案”的残暴已经让满清声名狼藉,所以列强要求庭审在租界的“会审公廨”进行。早在1868年,上海租界当局曾和清政府协议,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审理涉及租界里中国人案件的机构——会审公廨。这个机构名义上由清廷派员主持,按照清律判案,但按照双方拟定的章程,列强派人组成“公使团”,拥有观审权。这个“观审”,其实就像现在西方的陪审团,权力很大,完全可以左右案件结果。

搞惯了文字狱的满清迫不得已,第一次既当原告又当判官,聘请了英国律师以“污蔑政府朝廷、捏造上谕、大逆不道”罪名起诉章太炎、邹容等6人,但是结果可想而知,6人概不认罪。观审的列强“公使团”认为,几句批评并不足以称之为污蔑,不能定罪。

满清知道这么按洋人司法程序来审,自己必败无疑。所以动了“引渡”(也可以叫送中)的歪心思。慈禧甚至专门秘密对此案下口谕,要求一定要将“苏报案”嫌犯押到南京,凌迟处死。

为了完成慈禧的心愿,满清甚至想到了秘密绑架这种下三滥的招数,上海道袁树勋为此埋伏了五百人马准备劫人。但租界方面早有准备,布置了大量巡捕严阵以待,导致满清计划落空。满清耍横不成,又生一计,专门在租界搞了一个“额外公堂”审理该案,不再对外开放,完全秘密审判,把主审官换成上海县令汪瑶庭,但列强仍然要求观审。清廷指控章、邹二人“登报著书,扰乱人心”,汪瑶庭随即宣布苏报案涉案人员“阴谋颠覆政府”罪名成立,应予“永远监禁”。

为了逆转不利的舆论,清廷甚至花重金收买了诸如《新闻报》这种小报,来为自己营造“舆论支持”。

但是列强“公使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判决无效。你大清是纸糊的吗,几篇文章几句话就能颠覆?参加庭审的英国副领事迪比南强硬表态,如果再乱判,就要将嫌犯释放。由于判决的执行权在租界,清廷迫于压力,只能高举轻放,最终改判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两年,罚苦役,期满“驱逐出境”,不准逗留租界。

租界的会审公廨

这个案子因为被全国关注,审判时间长达一年。影响之大,一时为最。因言治罪的满清不仅没有能够达到杀一儆百、恐吓民众的目的,反而把见不得人的龌龊袒露于世人面前,丢尽了脸面、丧尽了民心。《革命军》等作品的知名度大增,传播更广。

但显然自恃“有兵在”的满清并没有因此收敛。在武昌起义之前,都还在抓捕报人,查封报纸。《大江日报》案就可以说是武昌起义的导火索之一。

《大江日报》是汉口的一份革命党人办的小报,办报的总共就两个人——主编詹大悲,主笔何海鸣。1911年4月,该报连续发表了《亡中国者和平》《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两篇鼓吹革命的文章,引发清廷震怒,湖广总督瑞澄以“宗旨不纯,立意嚣张”、“淆乱政体,扰害治安”的罪名,封禁《大江日报》,抓了詹大悲和何海鸣。

两人都是好汉,争相包揽罪名,在法庭上理直气壮,毫不畏惧。因为读者的声援,这事同样引发了大范围的关注,汉口各革命团体和报界公会集体抗议,谴责清廷钳制言论,连握有枪杆子的部分新军士兵都到报馆声援。

总督瑞澄慑于民愤,不敢重判,最终罚款了事。当时已经是1911年的8月,距离武昌起义的爆发,只有两个月不到。大江报案和武昌起义有没有关联?当然有——黑天鹅事件的发生,其实是诸多稻草一样的事件的累积。只是你不知道,哪一根才是最后的稻草。

堵塞言路,因言治罪这种事情,古今中外没有绝迹过。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审判者声名狼藉、受害者永垂青史。这样的故事即便再丧心病狂、变着花样的重复千遍万遍,也绝不会改变结局。所有的一时得逞,不过是逆流而行的自我羞辱。

章太炎坐牢时,在《狱中答新闻报》中写道,“天命方新,来复不远,请看五十年后,铜像巍巍,立于云表者,为我为尔,坐以待之”。

天道昭昭,人心自辨,哪里需要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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