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港煤 转载自:网络
12月12日,黎智英被香港警方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首次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
这是香港首个被控该项罪名的个人。
外界发现,黎智英在押解过程中,全程铁链缠腰、戴著手铐。 外界对此非常惊讶,因为一般认为黎智英不是暴力犯,而被这样对待的画面令人想起美国影片《沉默的羔羊》中的吃人狂魔转场时的场景。
此次受审,黎智英表情凝重,再也不复前几次的轻松写意。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第4款,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黎智英过往言行来看,他可能构成罪行重大,至少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因此香港警方才会按照重刑犯标准对其进行押解。
此次主审法官再次驳回其保释申请,也可见法庭认为其罪名最大,不宜保释。
很多大陆读者可能不了解,从今年8月黎智英首次被拘捕,到昨日铁链缠腰,他所被控告的涉嫌罪名在逐步加重。
从最开始,黎智英涉嫌的罪名,只是刑罚很轻的刑事恐吓、非法集结等。
然后上升到欺诈罪,这就很重了。
现在,已被加上了可处终身监禁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不可谓不重。
对黎来说可能还有另一层忧虑: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55条,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香港特区政府管辖存在困难,或者出现香港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香港国安法的情况,或者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下,经香港特区政府或者驻港国安公署提出、报中央批准后,驻港国安公署可行使管辖权,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检察机关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法院管辖,也就是移送内地审理,适用内地《刑事诉讼法》。
不知道黎智英怕不怕?
12日的庭审中,部分同情黎智英的香港重要人物到场旁听。而黎智英铁链缠腰的画面也在国外媒体上流传。
庭审结束后,美国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则发表了要求撤销对黎的控罪并立即释放他的讲话。另外,英国、德国、欧盟等表示关注此事件。
从8月黎智英被捕到如今,他不断刷新着人生中的首次经历,诸如首次被背铐、首次被拒绝保释、首次被当作重刑犯铁链缠腰。不知他内心作何想?当初没有跑由于什么原因?
无论如何,这一画面,将长久停留在众人脑海中,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黎智英(英语:Jimmy Lai Chee-ying;1948年12月8日-),香港企业家及社会运动人士,佐丹奴、香港苹果日报、壹传媒创办人。生于中国广州市,祖籍广东省顺德,现为香港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