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鲁不逊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量子学派” 原文链接
引
一切在意料之中,同样也在概率之内。
果然,唐山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唐山当地召开会议强调: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唐山+”客户端)
从严从快依法严惩烧烤店伤人事件,还伤者公道。
多么熟悉的正确话语,多么振奋人心的古老口号。
很多人又开始鼓掌、点赞,高呼大快人心。
可是,然后呢?
不用查资料,我就做诛心之论:唐山一定经历过无数次“扫黑除恶”行动。
可唐山还是这个唐山。
为什么?
01
人民要的是普遍性法治,
不是小概率打黑
为什么唐山伤人事件引发如此普遍性关注?除手段恶劣残忍之外,还有几个重要原因。
第一,看他们那些行为就知道是惯犯,绝不只此一桩。第二,是这样的黑恶事件也并非偶发,但又只能忍气吞声悄然回避。今天看到的,只是海恩法则的表象而已。
那些没有监控的角落里,那些监控到没有成为“热搜”的,该怎么办?
各种数据都出来了,此次伤人者刘涛和陈继志如果没有上热搜,也就早就骑鹤下苏州,复制七年前和五年前的满血复活路径。
不需要专项行动,也不需要运动式执法。
人民要的是普遍性、常态性法治,而不是特殊性、小概率打黑。
否则,专项运动之后呢?
02
“从严从快”四字,
这是对法律的施暴
因为全社会在关注,所以要从严从快。
因为成为社会热点,所以要从严从快,那么唐山其它的恶性案件呢?就可以“从轻从缓”处理?
这样的案件,自有律师“从快”,也自有法官“从严”。
形式而官僚的表态,那是对法律的二次强暴。
无论什么样的案件,还是要按法律程序来处理。
所有的案件,都应该一视同仁。
03
人民的勇敢,
与对法治的信任成正比
人民的冷漠,绝非一天形成的。
被反复教育和数次毒打之后,才有了今天这样的纠结。
如果善无善报,恶无恶报,甚至说善有恶报,那就不要怪围观群众太冷血。
如果见义勇为打赢了,万一没掌握好力度,就得给那帮人赔偿,弄得自身倾家荡产。
如果见义勇为打输了,医药费谁出?
打输了住院,打赢了坐牢。
没有好的法治配套,没有在法律上鼓励正义之举,个人能怎么办?
不要指责个人,因为个人在公共场所的勇敢与对法治的信任成正比。
那问题来了,法治的情况如何?
04
正义者的回报:
你就是一个傻瓜
这只是一个微小说,却说出了最后的真相:
一位小伙子骑车上班途中,将一晕倒在路边的老人送医院。当时因身上没带多少钱,只能打电话向女友求援。
女友一进病房就骂小伙子“你脑子有病啊,什么闲事你都敢管?”
当女友看到病床上的老人后,大吃一惊,叫了一声“爸!”。
老人看了女儿一眼,对小伙子说“孩子,你是好人,听我一句话,和我女儿分手吧,她真的不配你啊!”。
出院后,老人对女儿说“这种傻瓜,绝对不能嫁!”!
貌似荒谬,却又这么现实。
形式魔幻,却又如此真实。
正义者只能从这种荒谬中,从嘴角边挤出一丝自嘲的苦笑。
05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
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
培根在《论司法》里面说: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
还记得当年的南京彭宇案吗?年青人彭宇扶起了一个老人,最后被法官判决必须赔偿医药费。一个法官愚昧、轻浮、荒诞、自以为是的判决,让千万人下定决心:再也不会去帮助他人。
不管案件的真相如何,法官在判决词这样写道:按照常理,彭宇不应该去帮助老人的……用这样的判词来得出结论然后处罚彭宇,让太多人一辈子改变了人生观,发誓不再正义。
如此荒诞的法官,又受到什么过惩罚?直到今天,一直想问这个法官还在干什么?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
可对一个糊涂法官没有任何处罚,其恶果甚于千次犯罪。
06
让受害者反思,**就是恶的帮凶**
彭宇案的法官至今没有道歉,一个法律新生代又出名了。
刘同学是西南政法大学的一名在校生,对于这次网上曝光的视频,刘同学为打人者做了以下辩解:
“这人就是运气不好,被人下来发出来了”,
“我要是喝大了跟他差不多”,
“谁敢跟我逆着来,我肯定neng死他”,
“劝她(被打女生)反思下为什么中奖的是她”
……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这样一个知名法律院校的学生,其认知也与黑社会无异。
喝酒就可以肆无忌惮?这样的事情还要怪到女生头上。
让受害者反思,就是黑社会的帮凶。
这样的法律新生代,以后会将社会正义领向哪里?
这样的三观,又是如何形成的?
07
不要制造完美受害人,
她们是受害者
有人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说这几个受害女性也不是好东西,不然为何凌晨两三点在外吃什么烧烤?
这就是试图通过制造“完美受害人”,来给受害者破脏水,以此模糊问题焦点。这种论调其实与犯罪事实一样具有舆论破坏性。
就算这几个女孩子不是正经人,那又如何?
不要再苛责受害者必须是一个“完美受害者”,更何况在这个恶性事件中,受害者们根本无可指摘。
当民众丧失安全感,这不是某个民众活该,而是负责治安的执法者失职.
半夜外出吃烧烤,却无缘无故就被暴打,这难道还要指责受害者?
08
在不公平的情况下假装中立,
就是站在恶的一边
唐山烧烤摊打人事件登上热搜迅速发酵,《北京青年报》旗下平台《北京头条》发文报道了此事件。
在北青报的报道中,却成了“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餐桌后与对方交谈,几秒钟后双方开始由推搡直至爆发冲突”。
在北青报的报道中,一群男子殴打3名女性,成了“几名男子从店外冲了进来加入了战局,对抗几名女子”。
在不公平的情况下假装中立,那你就是站在恶的一边。
幸好,看了这样的媒体,不得不感慨,幸好还有自媒体。
09
没有感性的愤怒,
就没有理性的正义
罗翔发声: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
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而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是失去了感性的基础。
无事生非就是没有任何缘由的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别人在好好地吃饭,你去骚扰他人,被人拒绝,还恼羞成怒,大打出手,这是典型的耍流氓,无事生非。
进一步说:没有感性的愤怒,就没有理性的正义。
更高的感性就是理性,更高的理性就是感性。
不需要对真相的全盘掌控,只要看到打人的片断,你就应该愤怒。
10
愤怒之后没有反思,
也只是廉价的愤怒
愤怒是应该的,但愤怒之后没有反思!
那么这样廉价的愤怒,同样唤不来改变和正义。
如果仅仅只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或者是号召一场新时代的严打。
那么水平也就是胡老师的水准,永远在捣浆糊时获得“复杂时代的掌声”。
这几天从机构媒体到普罗大众,都聪明、安全地表达了自己的义愤填膺。
那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如何斩草除根,形成有效机制?
愤怒在很多人的眼中,那是一个有限制的区域圆,超出这个圆那就不是愤怒了。
被允许的“有限半径”愤怒大体是安全的,而终归不免是廉价的。
那些聪明的愤怒,愤怒得恰如其分,愤怒得心如止水,愤怒得让领导心花怒放。这样的愤怒,是黑恶的一部分,是黑恶的孪生,是为黑恶唱赞歌。
11
个案打黑只是治标,
制度约束才是治本
有法律,为什么还要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有法治,为什么还要形成热度才紧急抓捕。
如果制度是良性的,需要异地刑侦吗?
如果异地刑侦让人拍手叫好,那说明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可见执法程序有相当大的漏洞,民警对处理暴力事件态度暧昧。
为什么扫黄很积极,为什么打黑要专项?原因是什么?
这种处置方式跟绩效考核有关系吗?与升职体系有关吗?有监督制度有关吗?
个案打黑只是治标,制度约束才是治本。
否则灯下黑的事情,不知道还有多少?
12
“乌合之众”心中都住着一个黑社会
这一刻,没有一个坏人,都是正义天使。
乌合之众恨不得自己就出现在现场,用键盘砸死那9个混蛋。
可混蛋是凭空出现的?他们难道天生就是恶魔,与芸芸众生没有关系?
看看快手和抖音上的很多顶流,天天PK好勇斗狠,哪个不像网络黑社会。
而跟随他们的乌合之众,那是乌泱乌泱的,比什么流量都大。
看看这些人说话的江湖气,毫无营养的社会味,可就是有这么多万亿级关注度。
乌合之众在追随什么?乌合之众在向往什么?
给他们打赏的,跟着他们PK的,在这里寻找刺激和快感的,不就是广大乌合之众。
到底是哪些人在成就黑社会,平台、监管、以及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黑社会。
结语
无论什么样的专项行动,也只能在短时间内小概率打黑。
只有形成良性的制度建设,才能保护好我们每一个人。
否则,这样的黑“野火烧不尽”,这样的恶“春风吹又生”。
一切只是概率性生存,你只是没有中奖的双色球而已。
法治不能只跟热度成正比,那它没法像光照亮每一个旮沓角落。
因为网络事件层出不穷,乌合之众更健忘,很快就忘了“宾利姐”,还有另一个姐一样,过两天同样忘掉唐山黑恶事件。
愤怒要有价值,反思要有意义,最核心的就是要形成良性的法治社会。
中国有建设法治社会的软硬能力,疫情健康码这么复杂的软件都能弄出来,摄像头硬件千千万万遍布大街小巷。这两者能力一结合,也许更接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既然让度权力,理应获得安全。
要全面法治不要概率打击,要常态治安不要专项行动,否则永远只会间歇性愤怒,并不能阻止下一个黑恶事件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