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奉命干脏活的人们

作者:徐贲       转载自:爱思想

米尔格伦(S. Milgram)以他的《权威服从试验》闻名于世。他说,“好的试验就如同好的戏剧,表现的都是真实。”〔注1〕直到今天,米尔格伦的《权威服从试验》仍然如同一场能冲击观众公共意识的戏剧。在这个富有戏剧性的试验中,观众看到的是美国康州纽黑纹市的平凡而普通的居民,在所谓的“提高学习效率”的试验中,用电击方式加害于他人,成为奉命干脏活的人。

米尔格伦试验清晰明确地向观众展示了,在权威的诱导下,普通个人在不受胁迫的状态下,自愿地进行伤害他人的行为。正如米尔格伦的传记作者布拉斯(T. Blass)在《电醒世界的人》一书中所说,“我们看到,并不需要有邪恶、乖戾之人,就能做出不道德和非人性之事。……米尔格伦的发现让我们对社会压力下人的可塑性变得更为敏感,让我们对个人道德的观念有了新的看法。就在我们自以为可以凭借良知解决道德难题的时候,米尔格伦的服从试验极具戏剧性地告诉我们,在那些暗含着强大社会压力的情境中,我们的道德感可以多么轻易地被践踏在脚下。”〔注2〕

就象一个好的戏剧家一样,米尔格伦总把人的普遍行为特征和心理成因放在具体的情境下来揭示,他是社会心理学界一位名副其实的“情境论者”(situationalist)。一个情境论者总是坚信,人的行为受直接环境的影响。然而,这还不能充分概括米尔格伦呈现给我们的社会心理戏剧。布拉斯赞叹道,“米尔格伦名列二十世纪最重要社会学家之列,是因为他的研究如此充满新意,他能够穿透显见的情境影响,进而揭示那些隐秘的情境因素及其出人意料的影响。”〔注3〕米尔格伦的实验让我们看到,那些实际上在影响我们行为的情境本身可能是多么暧昧,而在其中运作的规则又有多么隐晦。

米尔格伦在“权威服从试验”中设计的是一个虚构的情境。为了获得有效的实验结果,他只能对试验参加者谎称,试验是为了帮助提高学生的语言学习效能。其实,这个试验的真正目的是揭示人在服从权威过程中的社会心理机制。在试验室的虚构情境中,起作用的是“制度”,它的基本关系就是权威和服从。“权威服从试验”的设计与纳粹极权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有联系的。在米尔格伦最早报告试验结果的《服从的行为报告》(1963)中,他写道:“作为人行为的一个决定因素,服从与我们的时代特别相关。现在大家都知道,从1933年到1945年,几百万无辜的人是有人命令去杀死的。……非人性的政策也许是来自某一个人的头脑,但这些政策之所以能如此大规模地实施,靠的是许许多多人服从命令。”〔注4〕人们越是有过在极权统治下生活的经验, 就越是能察觉米尔格伦试验的虚构情境与自己真实生活世界间的联系,也就越能够感受到它的戏剧震撼力。

一、作恶情境冲突和行为决断

米尔格伦非常善于捕捉显见情境背后的隐性情境,并以隐性情境来揭示人行为更深一层的社会心理机制。有一次,米尔格伦家里有一个聚会。他岳母来了,向他抱怨,说纽约地铁上拥挤,居然没有一个年轻人给她让座。这是一个显见情境。在象纽约这样的大都市里,人与人陌路相逢。相互陌生冷淡的社会心理造成了漠视别人和缺乏互助意愿的公共行为特征。但是这却并不是米尔格伦感兴趣的结论。他问岳母,你请别人给你让座了吗?他岳母象看着一个头脑有毛病的人一样看着米尔格伦说,“没有。”

不久后,米尔格伦安排自己的研究生去纽约地铁做实地试验。他让试验者主动对乘客提出要求,看看他们是不是让座。结果发现,有56%被要求者让了座,12.3%在座上挤一挤腾出空座来,总数为68.3%。〔注5〕由于提出让座的要求,米尔格伦的试验进入了一个并非显见的情境。它因此有可能揭示一些比陌生人表面行为更复杂、更深层的社会心理因素,如在互不相识的情况下,人们如何克服“求助”的心理障碍,如何主动“开启”(initiate)“信任”关系及关于“需要”的相互了解。了解陌生人间淡漠本身的形成因素,就可以想象,如果散沙型的原子状态群众能主动接近对象,也许就能在相当程度上克服这种相互隔离。

在公共生活中,人们的行为意义是什么呢?最直接、具体的行为意义必须落实到有或者没有某一行为。米尔格伦的许多实验都有这样的特点,先形成一个需要解决的选择冲突,并为解决或化解这个冲突要求进行一个明确具体的可见行为。在让座试验中,必须选择的行为就是让座或者不让座。同一行为后面可能有不同的动机。但是,就这一行为的明显公共展现而言,动机的差异并不那么重要。例如,当一个人受到了伤害或者不公正的待遇,有人站出来,为他提供帮助,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与袖手旁观的是两种不同的行为选择。再例如,两个人都接到同一道“干脏活”的命令,服从和拒绝便是两种判然有别的行为选择,尽管它们可能包含一些相似的心理动因,例如拒绝的人也会“害怕”,顺从的人也会在心里暗暗“抵触”。

米尔格伦的“权威服从试验”同样是一个构建冲突情境,并要求以明确行为来化解冲突的实验,就象是戏剧情节由“冲突”到“化解”一样。米尔格伦把实验设计成一个作恶或者不作恶两种可能选择的冲突情境(伤害或者不伤害学生),这个情境要求一个明确无误的行为解决(按还是不按电击的电钮)。

米尔格伦试验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为了保证试验结论的普遍有效性,米尔格伦对试验者采取了“海招”的方式。实验小组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并寄出许多邮递广告信,招募参与者前来耶鲁大学协助实验。“海招”到的参与者年龄从20岁至50岁不等,包含各种教育背景,从小学毕业至博士学位都有。

参与者被告知,这是一项关于“体罚对于学习行为的效用”的实验,并被告知自身将扮演“老师”的角色,以教导隔壁房间的另一位参与者 –“学生”。然而,学生事实上是由实验人员所假冒的。 参与者被告知,他被随机挑选为担任“老师”,并获得了一张“答案卷”。实验小组并向他说明隔壁被挑选为“学生”的参与者也拿到了一张“题目卷”。但事实上两张纸都是“答案卷”,而所有真正的参与者都是“老师”。“老师”和“学生”分处不同房间,他们不能看到对方,但能隔著墙壁以声音互相沟通。参与者有的甚至被事先告知隔壁参与者患有心脏疾病。

“老师”被给予一具据称从45伏特起跳的电击控制器,控制器连结至一具发电机,并被告知这具控制器能使隔壁的“学生”受到电击。“老师”所取得的答案卷上列出了一些搭配好的单字,而“老师”的任务便是教导隔壁的“学生”。老师会逐一朗读这些单字配对给学生听,朗读完毕后老师会开始考试,每个单字配对会念出四个单字选项让学生作答,学生会按下按钮以指出正确答案。如果学生答对了,老师会继续测验其他单字。如果学生答错了,老师会对学生施以电击,每逢作答错误,电击的瓦特数也会随之提升。

参与者相信,学生每次作答错误会真的遭到电击,但事实上并没有电击产生。在隔壁房间里,由实验人员所假冒的学生打开录音机,录音机会搭配著发电机的动作而播放预先录制的尖叫声,随著电击伏特数提升也会有更为惊人的尖叫声。当瓦特数提升到一定程度后,假冒的学生会开始敲打墙壁,而在敲打墙壁数次后则会开始抱怨他患有心脏疾病。接下来当瓦特数继续提升一定程度后,学生将会突然保持沉默,停止作答、并停止尖叫和其他反应。若是参与者表示想要停止实验时,实验人员以这样的“权威话语”下达指示:“请继续”、“这个实验需要你继续进行,请继续”、“你继续进行是必要的”、“责任由我来召,请继续”。 如果经过反复敦促,参与者仍然希望停止,那实验便会停止。否则,实验将继续进行,直到参与者施加的惩罚电流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并持续三次后,实验才会停止。

在进行实验之前,米尔格伦曾和他的心理学家同事们做了预测实验结果的测验,他们全都认为只有1 % 到10 % 的参加者会狠下心来继续惩罚直到最大伏特数。结果在米尔格伦的第一次实验中,百分之65(40人中超过27人)的参与者都达到了最大的450伏特惩罚,尽管他们都表现出不太舒服;每个人都在伏特数到达某种程度时暂停并质疑这项实验,一些人甚至说他们想退回实验的报酬。没有参与者在到达300伏特之前坚持停止。后来米尔格伦自己以及许多全世界的心理学家也做了类似或有所差异的实验,但都得到了类似的结果。〔注6〕

米尔格伦试验所揭示的不是一般显见境遇中人的行为特征(如虐待的动机造成伤害行为,或者人因胁迫而服从),而且更是一种隐秘的情境因素(尤其是,为什么人在没有虐待动机时也会有伤害行为, 虽无胁迫却照样会服从)。米尔格伦并不是第一个关注权威服从的心理学家。他和以前的权威服从研究有重要的不同,那就是,在米尔格伦之前,研究者往往从服从者的个人性格或素质去理解服从行为倾向,从个人性格来预测服从的可能性和可能程度。从个人性格或素质论出发,研究者会预测大多数的人是“好人”。大多数人善良而具有同情心,这些是影响大多数人行为的主要因素。所以,试验参与者在面临是否伤害别人的选择冲突的情境下,一般都会作出不伤害的选择。只有少数有伤害欲和硬心肠的人,才会把命令伤害的实验指示看成是正当行为。〔注7〕米尔格伦试验开始前,心理学家们预测只有1%到10%的人会将电击进行到450伏,就是出于这样一种个人性格的假设。

米尔格伦试验显然不是局限在这样的个人行为显见情境上。他的试验是为了挑战个人性格决定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个人性格决定论者)把注意力放在自我完足的个人性格上,而不是放在他所置身于其中的情境上。正因为如此,他们预期只有很少的参加者会照着试验者的话去做。”〔注8〕米尔格伦所说的“置身于其中的情境”是一种不那么显见的权威和服从的关系。它不仅包括指示者叫服从者做什么,而且还包括指示者用何种方法,以何种理由去诱导服从者的服从行为。而后面的这一部分则构成了一种有别于显见情境的隐秘情境,那就是米尔格伦所说的“组织化的社会环境”(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

组织化的社会环境是一种并不一眼可见,但却深刻影响人们行为的隐秘情境。当人们把米尔格伦试验称作为“艾克曼试验”时,就已经触及到了这个试验所构建的特定隐秘情境。赞巴杜(Philip Zimbardo)所总结的诱导服从的十因素就是将这情境隐秘化的基本手段(下面还要涉及)。关注隐秘情境,需要将情境中的行为者“去个性”化。去个性化也就是“角色”化。这种情境是一个“制度”,一旦这个制度被建立起来,它可以自动再生,自动定位与它匹配的角色,从克格勃、运动积极分子到各种打手鹰犬和思想警察,都是如此。

一个人在作恶的制度中扮演什么样角色,起什么作用,由不得他个人的性格和素质来作主。现实中的强制性作恶制度会比米尔格伦虚拟的加害情境更把人角色化和去个性化。一旦作恶的制度建立起来,把任何人放进这个制度,只要他在其中起作用,就不可避免地会担当作恶的角色。个人性格论者往往对“好人”抵抗或改变坏制度寄予太大的期待。但是米尔格伦不鼓励这种期待,他的权威试验证明他有理由质疑和挑战这种期待。

二、“艾克曼试验”

在米尔格伦试验引起的许多争论中,有一个是关于科学试验伦理的问题,那就是,科学家是否可以在参与者不知情,甚至被误导的情况下将他们作为可能有伤害后果试验的对象。在《巴甫洛夫的狗》的序言中,剧作家丹尼‧阿布斯(D. Abse)就对米尔格伦试验从伦理角度作出批评。他写道,“为了让参加试验者有艾克曼的行为,试验设计者自己不得不先在某种程度有希姆莱(党卫军首魁)的行为。”〔注9〕阿布斯的批评无意中证实了米尔格伦关于坏制度制造坏角色的想法。我们因此可以问:在现实世界中,是谁建立了什么样的制度,才有象艾克曼(或者康生、四人帮)那样的邪恶角色?

米尔格伦用试验与戏剧类似特征反驳了阿布斯的指责。他认为,戏剧能帮助科学家理解与人有关的试验目的和方法特征。他说,“好的试验就如同好的戏剧,表现的都是真实。”试验室和剧场戏剧的区别仅仅在于,剧作家可以从头到尾地写好一个剧本,但试验者在做完试验之前并不知道结尾会是怎样。阿布斯所指责的那种“试验者欺骗”,其实是一种“技术性幻觉”。米尔格伦说,“作为一个戏剧家,你一定知道,幻觉可以起到启发真实的作用。戏剧之所以是戏剧,全在于善用幻觉。”戏剧家和试验者都营造人为的环境,只是在戏剧或在试验室的不同而已。参与戏剧或试验的人都接受这种人为的环境。看戏的人若被戏剧感动或对之有所领悟,并不觉得戏剧在欺骗他们。同样,试验参与者若知道试验的目的和意义,也不会有受欺骗的感觉。〔注10〕

米尔格伦试验具有两种相互联系,却又有所区别的意义,一种是一般的法律和哲学意义,一种是纳粹极权邪恶的特殊历史教训。在法律和哲学上有关服从的观点意义重大,但是却很少涉及人们在遇到实际情况时会采取怎样的行动。米尔格伦在耶鲁大学设计了这个实验,便是为了测试,一般普通的市民会因为科学家所下达的命令而愿意在另一个人身上加诸多少的痛苦。后来发现,当科学权威命令参与者伤害另一个人,即便参与者感受到强烈的道德不安,多数情况下仍然服从了命令。实验显示了成年人对于权力者有多么大的服从意愿,去做出几乎任何尺度的行为。

然而,米尔格伦明确表明,他的试验是为了帮助理解更为现实的极权邪恶。他曾强调,他的试验结果与阿伦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的结论是一致的。因此常常被称作是“艾克曼试验”。米尔格写道,“那些在高伏特层次上电击受害者的人们,一般的解释是,他们是恶人,是社会中有虐待狂的少数。但是,如果我们思虑到有三分之二的参与者都属于‘服从’者这一类,而他们又都是一些平常人,……那么称他们为恶人就成问题了。这种现象的确令人想起汉娜.阿伦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中提出的问题。阿伦特认为检查官要把艾克曼描绘为一个虐待狂的恶人,完全是错了。……在我们的试验中,观察了好几百平常人服从权威,我必须作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阿伦特关于‘平庸的邪恶’的想法比任何人所能想象的更接近事实。平常人电击受害者只是出于服从,把这当作他的责任,并不是出于什么特别的加害心。这也许正是我们试验的最根本的教训:平常人,只是尽忠职守,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敌意,却能够成为某种可怕的破坏的实行者。”〔注11〕

1960年代是美国公众思考纳粹邪恶发生重要变化和发展的年代。在这之前,纳粹邪恶大多放在“解放话语”中来叙述,盟军的胜利把世界从纳粹的邪恶中解放出来,正义战胜了邪恶,世界可以从此充满乐观地“向前看”了。1960年代以后,纳粹的邪恶,尤其是犹太人大屠杀被放在“人性悲剧话语”中重新叙述,邪恶和正义一样被看成是人性的一部分。人的邪恶会在邪恶的制度中无限放大,邪恶的制度并不会因希特勒这样的魔头灭亡而就此永远消失。只要“条件”合适,邪恶的制度可能随时降临到今天世界的任何地方。

米尔格伦试验揭示的就是这些“合适条件”中最基本的一条,那就是“组织化的社会环境”和在这一环境中的专制政治中权威。它不仅揭示人有服从权威的秉性和趋向,而且还揭示这种秉性和趋向到底可能有多么盲目,多么顽固。米尔格伦试验得到的是一种每个普通人都能运用到自己身上,并以此改变自己行为的发现。米尔格伦试验对任何组织化环境下的盲目服从都具有普遍意义。正如他在《服从权威》德文本序言中所暗示的,这种具有逼人作恶的“组织化环境”一旦有了象“集中营”、“毒气室”的制度形式,就会变得千百倍的暴力和恐怖。〔注12〕

毫不奇怪,那些有类似极权社会生活经验的人们,他们对米尔格伦试验的启示有更加刻骨铭心的感受。在米尔格伦去世后的一次纪念会上,他以前的一位学生以自己在拉丁美洲军事独裁国家中的亲身经历告诉在场的人们,那些在专制独裁统治下的人深深懂得米尔格伦工作的意义,米尔格伦帮助他们鼓起抵抗暴政的勇气。

一位名叫Eduardo Grutzky的犹太人感谢米尔格伦帮助他认识了自己的过去。他说,“我是一名犹太人,1970年代在阿根廷的法西斯监狱中度过了七年,……折磨我和杀害我朋友的大多数都是‘平常人’。几年前我知道了米尔格伦,他开启了我的思想,让我懂得这个世界。”一个名叫Vera Gubela的克罗蒂亚心理学家读了米尔格伦的书,联想到眼前社会中正在发生的事情,“我第一次读(米尔格伦)论服从权威的书时,对他在试验室里的观察着迷。当我身处于Bosnia和Herzegovina的战争中时,我亲眼目睹了相同的现象,当然不再是着迷。然而我总是随身带着米尔格伦的书,……我一再地阅读他的书,他对残忍行为现象的分析令我折服。”〔注13〕

米尔格伦是在美国的民主环境中带着与德国纳粹极权直接相关的问题意识来从事权威服从试验的。他作出的一般结论有的直接与极权统治制度相似,有的则又与非极权社会的制度相似。生活在不同制度下的人们在米尔格伦试验中看到与自己生活环境的相关性,侧重点自然会有所不同。米尔格伦中学时的同学,著名的“斯坦福牢狱试验”的设计人,社会心理学家赞巴杜在《当好人作恶的时候》一文中总结了权威引诱普通人作恶的十个特点或条件因素。它们分别是:

1. 营造束缚性的契约关系。预先设计好某种契约或义务形式(口头的或者书面的),使得指示具有合理性或合法性。米尔格伦试验中,参加者正式同意“教学研究”的方式和程序。在现实世界中,契约形式便是入组织的宣誓、保证服从上级,等等。

2. 设计“有意义”的角色。让参与者可以扮演某种有意义的角色,如米尔格伦试验中的“教师”。这一角色具有某种先入为主的正面价值和自然行为模式。“教师”教“学生”、“体罚是为学生好”、“严格训练是一种关心,”等等。在现实世界中,领袖站得高,看得远,迫害是一种帮助和爱护,等等。

3. 制定保证服从的基本规则:试验规则或者组织纪律。

4. 装饰起冠冕堂皇的说辞。使用委婉语,以好听的词语来称呼行为和行为者。例如,称试验的行为是“帮助试验”,而不是“伤害他者”。现实生活中的广告和政治语言中充满了这种委婉语。

5. 预留推卸责任的后路。给参与者留下不必承担个人责任的后路。米尔格伦试验中,如果“教师”提出问题,主导试验者就会说,“由我负责。”在现实世界里,上级说了算,群众紧跟就是正确。

6. 诱人步步陷入。以看似伤害不大的行为来开始,让参与者一步步地陷进去。试验从无害的低伏电击开始,一步步引向致命的450伏。

7. 加害程度逐渐加强,不知不觉地一点一点增加。

8. 悄悄从“正”转“邪”。权威者开始时须显得公正、合理,以后逐渐变得不公正和非理性便不易被察觉。领袖以英明开始,以作恶告终。人们一般以为,“权威”总是永远正确,不会自相矛盾,所以他们不会深度怀疑权威。

9. 高筑有进无退的门槛,不让参与者有退出的机会。一面强调退出的“严重后果”,一面允许参与者可以少许表现不同意见。在坚持服从的同时让参与者有舒缓压力的间息。

10. 强调宏大的高尚理想。以“宏大谎言”为合理后盾,强调行为的最终高尚目的。米尔格伦试验的表面理由是,科学在适度运用体罚的情况下可以增进人的记忆力。在现实世界中,有各种“掩护性的宏大话语”可以用来要求为美好目标作出个人牺牲,如“国家安全”,“实现某某主义”,“将某某斗争进行到底”,等等。〔注14〕

米尔格伦所揭示的这些与“盲目服从权威”和“好人作恶”有关的条件,有的可以直接与阿伦特《极权主义之源》对纳粹极权统治要素的分析相吻合,尤其是“宣传”(冠冕堂皇的话语,迫害和暴力的合理性,悄悄由正转邪,等等)、“组织”(契约式的束缚,等级服从的纪律和基本规则,实际上的有进无退,等等)和“意识形态”(高远崇高的宏大话语,绝对不容质疑的伟大、光荣、正确,等等)。〔注15〕阿伦特所分析的极权统治要素构成了米尔格伦所强调的那种逼好人作恶的最可怕、最极端的“组织环境”。一个社会一旦成为这样一种组织环境,避免作恶就不再是一件单单靠个人保持良知就能做到的事情了。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对那些参与“集体作恶”的普通德国人不予法律追究正是以此为根据。但是,“不得已作恶”却并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权威服从试验”是在这一层意义上被联想为“艾克曼试验”的。这种联想向我们每一个人提出了这样一个令人不安,但又促人深思的问题:我也会是艾克曼吗?

三、虚构的情境和真实的制度

阿伦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提出,艾克曼是一个平常的德国人,他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扮演了一个“服从命令、尽忠职守”的角色。这个说法引起过很大的争议。不同意阿伦特看法者提出,艾克曼扮演的是一个远比“被动服从”要积极,因此也更邪恶的角色。从1963年到1965年,在德国法兰克福进行对22名前纳粹党卫军成员的审判,这些罪犯们有的把婴儿抛到空中当靶子来射击,有的把人活活丢入火中烧死,把活人在墙上摔碎颅骨,这样的罪行已经远远超过了“被动服从”的程度。日本侵略军和红卫兵“别出心裁”的残害行为也属于这种“创造性”地“遵命行事”。“法兰克福审判”因此成为“艾克曼审判”的补充,它让我们看到,尽管米尔格伦试验揭示了一般情况下好人作恶的情况,但它并不能对那些在极权制度下特别乐意干脏活、特别积极主动、创造发挥地干脏活者的恶行作出充分而恰当的解释。

也许米尔格伦的试验从一开始就不是为揭示这类特殊作恶行为的实质而设计的。它的目的要普遍、一般得多。在一篇写于1967年的文稿中,米尔格伦写道,“在引入(服从)研究的问题时,我是把它放在纳粹德国的行为背景上的。……但是,作为人行为问题,服从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有了纳粹的例子。服从问题对于了解社会(和个人在社会中角色)的重要性是超越特殊事例的。把服从与纳粹德国的行为过紧地联系在一起,这甚至可能是错误的。即使从没有过纳粹德国,即使犹太人从未成为受害者,服从权威仍然值得心理学去分析研究。服从之所以值得了解,乃是因为服从是社会生活结构的基本因素。没有发达的服从机能,社会无法运作。然而,也正是在服从倾向的作用下,道德消亡了。”〔注16〕

米尔格伦要指出的是,并不只是在显见的暴行和残害中,我们才能看到盲目服从权威,导致道德感在社会中消失的危险。纳粹的暴行,日本侵略军的暴行,中国文革中发生的暴行,红色高棉的大规模屠杀,这类激烈而显见的暴行毕竟都是一时的。但是,对权威盲目服从,以致造成道德消亡的情况却继续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这篇文稿的最后定稿中,米尔格伦写道,“已故的Gordon W. Allport喜欢把这个(服从)试验称作为‘艾克曼试验’,……也许是一个恰当的说法,但不要因此对它的重要性有所误解。无论纳粹的行为多么可恶,仅仅注视纳粹,或仅仅注视那些公众关注的暴行,会完全忽视此项研究的要旨。因为此项研究关心的主要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们在执行命令时造成的那些平常但却经常的破坏。……即使从来没有过纳粹德国,良心和权威造成的困境仍然是社会本质的一部分。”〔注17〕

米尔格伦在耶鲁大学实验室里所虚构的权威情境,以及参加这实验的普通美国公民,都和现实的纳粹极权式制度社会和制度中人有本质的不同。极权制度下日常生活的情境是无法在一个民主国家的大学实验室里被复制的。米尔格伦自己是知晓这一点的。他写道,“试验结果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种可能:人性,或者说得更准确一些,也就是美国民主社会所培养的那种性格,在权威下达恶意命令时,无法让公民不做出残忍和非人的行为来。只要以为命令来自合法的权威,就有相当多的人会按命令去行事。他们不会顾及行为的内容,也不会受到良心的制约。”〔注18〕米尔格伦试验的结果因此往往被用来试验在民主法制的国家里,个人如何因为感觉不到个人行为伦理的重要,而放弃了必要的基本原则,因而做出盲目服从的事情。例如,圣地亚哥大学法学教授哈特维尔(S. Hartwell)曾经描述过这样一件事情,他的法律系学生为民事小诉讼的当事人提供咨询,而他本人则在隔壁的办公室里随时为这些学生提供帮助。其实诉讼当事人是哈特维尔教授事先安排好的。诉讼当事人问每个学生的是同一个问题,“到法庭上我该怎么说?”由于哈特维尔在课堂上曾指导他的学生,说只要能打赢官司,可以作伪证,结果他的24个学生中,有23个对那个诉讼当事人的问题回答道,“可以作伪证。”〔注19〕

为了达到目的,尤其是局部的功利目的,在有“上级”指示的情况下,明明感觉到指示不合道德原则,但却照样执行的情况随时发生在人们的普通日常生活之中。做生意的以“在商言商”为目的,赚钱第一,所以就可以欺骗造假。当官的以“做出政绩”为目的,为了讨好上级,所以可以欺骗造假,不顾百姓的死活。各部门、各级的公关人员为了维护形象,以半谎话(不说真话)和全谎话(闭着眼说瞎话)来搪塞公共视听,等等,等等。

在美国这个个民主法制国家里,米尔格伦试验的科学伦理受到了批评。人们质疑,科学家是否有权利在参加者不知实情的情况下,引诱他们去做违背意愿和良心的事情?由于科学界和公众对米尔格伦试验伦理的质疑,类似的试验在今天的美国已经不允许进行。米尔格伦试验是否为它的科学发现付出了过于高昂的伦理代价呢?这恐怕要看人们如何认定米尔格伦试验的基本认识作用。

如果试验仅仅是为了证明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有违背道德良心、盲目服从的现象,仅仅是证明公司上级叫下级偷工减料、法律事务所老板叫雇员作伪证,或者政府机关的上级叫下级对公众隐瞒真情这类下级对上级的盲目服从,那么米尔格伦试验对参与者隐瞒试验真实目的,对他们造成心理伤害,伦理代价是太高昂了。但是,如果试验的作用是帮助防止或遏制象大屠杀这样的人类灾难,那么这个试验所付出的也许就是一种必要的伦理代价。

米勒(A. G. Miller)在《服从试验:社会科学争议之案例》一书中用许多材料证明,对米尔格伦试验的赞赏者都是因为它揭示了大屠杀中普通人的作恶心理机制。赞赏者之一,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莫斯柯维奇(S. Moscovici)自己就的受大屠杀之害的亲身体验,他对米尔格伦试验的伦理争议提出了这样的看法:“米尔格伦试验引起了一片道德抗议和以伦理为理由的说东道西。……只有那些经历过战争恐怖和……集中营的人们才会知道这些批评有多么琐屑无聊。”〔注20〕

米勒在另一项研究中发现,论及米尔格伦试验的文章有86%提到了纳粹德国,有19%还特别提到了艾克曼。〔注21〕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米尔格伦试验,基本上都会得出肯定的结论。这个角度本身就包含着明确的问题意识:如何避免象大屠杀这类特别邪恶的人道灾难?大屠杀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暴行和残害,而是一种从国家最高统治意识形态获得合理性、由国家机器和制度组织、由国家官僚体制一层一层贯彻执行、以国家暴力和恐怖为手段的暴行和残害。这种暴行和残害不仅针对受害者的肉体,而且也针对他们的思想。在这种暴行和残害的机制中,“权威”是最高的国家权威,它贯彻的是一个专制政党或至高领袖的意志,它的“组织化环境”不仅形成一个等级严密的科层体系,一级一级地强迫贯彻来自最高层的方针、政策,而且还构成一部能有效扑杀外来质疑和挑战的暴力机器。这种组织化环境中最可怕,带来灾难最剧烈的就是极权主义。

在美国这个非极权的民主国家里,米尔格伦只能在一个小小的试验室里设计一种假想的作恶“组织环境”。但是,那种发生在极权国家中的整体社会服从却不可能在试验室环境中被充分复制和认识。米尔格伦试验的虚拟情境与极权国家的真实制度之间不仅有一种“类比”关系,而且还有一种“对比”关系。米尔格伦在虚拟情境中用试验来发现的盲目服从,其实在现实极权制度中早已经成为千千万万人的日常习惯。米尔格伦在虚拟情境中诱导发生的恶,其实在现实极权制度中也早已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正常”行为。

与极权国家相比,民主国家的民众其实已经不那么盲目服从,已经相当能独立思考。在极权国家,民众普遍忍受着充斥在他们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虚假和谎言。而在民主国家,民众却能对科学实验的真实伦理也有所警觉,不能忍受它的不真实。相比之下,谁更需要米尔格伦试验呢?当然是极权国家的民众。米尔格伦本来为美国人设计的试验,得益最多的却是美国之外的极权国家中人。米尔格伦试验在美国受到诟病和质疑,却在其它国家受到重视和赞赏,恐怕也算得上是科学研究在跨国政治情境中的一个李代桃僵的案例吧。

注释:

1. Stanley Milgram, Letter to Alan Elms, September 25, 1973.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 the World: The Life and Legacy of Stanley Milgram.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4, p. 263.

2.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 the World, p. xviii.

3. Ibid., p. xxiii.

4. Stanley Milgram, “Behavioral Study of Obedience.” 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69 (1963): 371-378, p. 371.

5. “让座试验”的变化形式及其结果,参见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 the World, pp. 174-177.

6. 实验介绍可参见《米尔格伦实验(权力服从研究)》(http://www.mediaz.cn/n218c12.aspx, 31/7/2007),我在文字上根据纪录片《服从》作了稍许改动。

7. Arthur Miller, The Obedience Experiments: A Case Study of Controversy in Social Science. New York: Praeger, 1986, p. 22.

8. Stanley Milgram, Obedience to Authority: An Experimental View.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74, p. 31.

9. Dannie Abse, The Dogs of Pavlov. London: Valentine, Mitchell & Co., 1973.

10. 同注1.

11.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p. 268-9.

12.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p. 269-70.

13. 在《服从权威》的德文译文序言中米尔格伦写道,“由于此书与德国人特别相关,译成德文应当是‘服从’,毕竟这曾经是德国人最爱用的借口。在进行了这一试验之后,我想,如果美国有同样的设施–集中营、毒气室–找美国人来操作这些设施一定不成问题。然而,尽管所有的人都可能盲目服从,但这并不能为德国人脱罪,因为他们把一种潜在的可能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残忍和实实在在的屠杀。”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 267.

14. Philip Zimbardo, “When Good People Do Evil.” Yale Alumni Magazine January/February (2007): 40-47, p. 44.

15. Hannah Arendt,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New York: Harvest/HBJ, [1951] 1973.

16. Quoted by Thomas Blass, The Man Who Shocked the World, p. 279-280..

17. Stanley Milgram, Obedience to Authority, pp. 178-179. 米尔格伦的结论是,“这是一个(人性)自然设计在我们身上的缺陷,由于这个缺陷,我们人类最终能否继续存在的希望都很渺茫。”(188) 玛希(C. Marsh)认为米尔格伦的看法太悲观。她认为,“服从和不服从都是可以由社会力量来塑造的能力。有的社会命令人民服从,甚至还要盲目服从。但是,对于社会和个人来说,……是否还应该学习什么时候必须质疑服从,什么时候必须不服从呢?” 玛希举了一个例子,1998年,人权组织曾为人权人士和环境保护人士提供非暴力抗议策略的训练。来自全世界许多国家的100多位年青人参加了一个6天的训练计划,学习公民不服从的策略。玛希问道,“如果参加米尔格伦试验的是这些年青人,试验结果将会如何呢?他们是不是会更多地提出问题呢?他们是不是会拒绝服从呢?” 玛希提出的问题是合理的。但问题是,学习服从和不服从的环境都离不开特定的权力制度 。在民主制度下,可以有这样的人权训练,但在极权制度下呢?在极权制度下,我们曾经见到过这样的情形:一面鼓励年青人不服从(对某些人“造反”),一面却诱导他们绝对而盲目地服从(“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Caryl Marsh, “A Science Museum Exhibit on Milgram’s Obedience Research: History, Description, and Visitors’ Reactions.” In Thomas Blass, Obedience to Authority: Current Perspective on the Milgram Paradigm.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2000.

18. Stanley Milgram, Obedience to Authority,p. 189.

19. Steven Hartwell, “Moral Development, Ethical Conduct, and Clinical Education.” New York Law School Law Review, Vol. 35, 1990.

20. Arthur G. Miller, The Obedience Experiments, p. 201. Serge Moscovici, “Social Influence and Conformity.” In The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Eds., E. Aronson, M. Brewer, and J. M. Carlsmith, 3rd ed., 347-412.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85, p. 378.

21. Quoted by Ann L. Saltzman, “The Role of the Obedience Experiment in Holocaust Studies. The Case for Renewed Visibility.” In Thomas Blass, ed., Obedience to Authority: Current Perspectives on the Milgram Paradigm.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2000, p. 125.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