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政之起步

作者:贺卫方       转载自:网络

同学们好!谢谢主持人的褒奖。今天来到你们中北大学,这个名字给外界的一种印象就是走向更多的综合化。你们的简称不会与我所服务的学校叫一个名字——都叫“北大”吧(笑),叫“北大”是北京大学,叫“中北”呢就是中北大学,台湾的大学也有同样的问题。

我知道九月份你们学校才改了校名,现在大家正沉浸在改名的喜悦之中,我能和你们同分享这种喜悦自然十分高兴。(鼓掌)

我对山西的过去并不是十分了解,但山西过去在中国整个经济和文化当中都有很重要的地位,山西在20世纪30年代或更早的时候,在山村自立当中是走在前面的。在近代中国的文献中,山西的阎锡山被作为一个军阀看待,其实我倒觉得他在当时也是有过作为的,颇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笑)。他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把对日本的观察用来治理山西,他重视铁路建设,重视制度建设,重视如何在一个基础的社会里发挥地方自治的力量。我们知道在30年代40年代对国家制度的试验,在各个地方都是很多的。近代以来,许多人年轻的时候认为西方的那一套东西可以救中国。

大家记得100多年前有一位中国留学生严复到英国去留学,本来不是研究社会科学的,但是这位小伙子对社会科学非常感兴趣,他养成了一个业余爱好,他喜欢到法院里面去听法庭庭审。你们也知道这是学语言的最好的途径。一个人能到法庭上去听辩论,可以说这个人的语言功夫基本上已经到家了。但是他在法庭上听了几天后,突然感觉到怅然若失,他说听了几天的审判以后,他突然有所顿悟,他发现英国富强的根源不在于它有坚船利炮,更重要的是它有良好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每一天都在伸张公理,法官每天把正义送到家门口,无论一个人地位多么弱小,无论被起诉对象的势力多么高强,他都有信心在这个国家的法庭上获得正义,严复认为这是这个国家富强的根源。

其实,我们国家也有早一批的学者,他们早早的发现我们学习西方不能仅仅学习坚船利炮,更重要的是要学习他的法律政治制度。要深入到制度背后的一些东西上,制度层面以及文化层面。我们老早就意识到宪法、宪政的重要意义,我们看到中国早期的时候也开始了自己的立宪运动,包括晚清的时候制定了一部所谓的宪法,我们发现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宪法,所以我们要制定我们的宪法,但是我们的宪法总是不能发挥他应有的作用。宪法中承诺给我们种种的权利,不能够得到严格的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权力,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这种状况不能够得以操作、实现。中国宪政这样的一种状况,让人感觉失落。现在我们不是缺乏伟大的宪法,我们的宪法条文制定得非常好,大家想想再过200年,200年后的人拿着200年前的宪法,可以想想,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快乐的生活着。200多年后的人们知道我们生活在享有法制统治的国家里面,享有私人财产的法律保障,人权保护是这个国家的重要使命,我们享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200年后的人们,在今天中国这样处在一个法度统治的里面,如果不进行一个历史科学的研究,他们不会想象宪法中规定的“人身保护是这个国家的重要使命,权利不受侵犯”的条文,事实上却落不到实际上去。如果有人说你跟我走一趟,你就不得不走一趟,在人身自由被剥夺的时候你就失去了自由。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手续使得学者在思索,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面实现宪政这么难?为什么制定出来的法律,可以说是“城头变幻大王旗,城墙不断刷标语”?我们宪法规定得非常美好,经常制定一些新的宪法,不断地修改宪法,但是宪法中承诺的种种,为什么不能落到实处去?

我们看到西方研究这样一个问题,美国有一个著名的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他曾经对中国宪政梦的破灭做了自己的解释,他认为在这个国家里面,在官场弥漫的文化是反宪政的文化,自己安排自己的亲戚、同学,这是他们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现在的民主政治并不排除一种政党的政治,不排斥在正面层次上去运行,问题在于我们经常形成一种互为水火的局面。也就是说,在这个层面上的人,都相信,也就是号称自己不仅仅是大权在握,领导人往往是政令的宣布者,其他的人只是在学习这种真理、服从这种真理。这样一种把行政意义上的最高权力和道德意义上的最高权利、知识意义上的最高权利合而为一,宣布全部的真理都在自己这一边,相应的参政党,只有听政、服从的份。或者说你想执政的话,就只有通过革命来取得。比如像过去的国民党,所有的权利在蒋委员长那儿,所以我们共产党非常不服气,我们共产党庄严地承诺,将来执政以后,要实现民主。中国共产党遭遇到的是没有妥协精神的国民党,最后的结果是两家要通过内战来解决问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体制的国家。这样的一种统治,在经过半个多世纪以后,我们面对世界的状况,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在1950年,每个中国人都欢呼雀跃,中国人都沉浸在一个喜悦的气氛中,有一种非常宽松的精神,让老百姓能够不再像秦朝一样在暴政中生存,所以大家想快步进入共产主义。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这种气氛黄永玉先生在50年代回国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他回来的时候,在天安门广场看到一个警察,就远远地跑去和他握手,说警察同志您辛苦了,我终于回到祖国了。想着是终于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但是,不断开展的运动使我们知道,认识宪政的条件是必要的,法律仍然是必要的,对政府权利的限制仍然是必要的。中国的趋势跟世界的趋势是密切关联的,我们放眼可以发现,涉及到宪政问题,有一些趋势在不断地被我们强烈的感受到。这些趋势是什么呢?简短地罗列了几条。

第一,是西方的宪政,或者说法制本身的一种正当性、合法性应不断得到强化。这样的一种趋势是非常明显的,是可以感受到的。我们可以说宪政或者说法制是发生在西方的,或者说历史的偶然发生在西方国家。英国是君主立宪国家,一个人口不多的民族,可以通过法律的权利,使人民能够参与到政治生活当中。英国最早成立了议会,1215年英国的贵族集体闹事,又逼迫国王,但他们并不是搞内战,他们知道妥协,签署一个文件,税收的时候不经过人民的允许不能够收税,这个议会是人民的代表机关,一个口号在英国逐渐地被酝酿,就是无代表不纳税。这个国家必须要严格按照人民的委托来行使权利,而不能超越这个范围,逐渐形成了英国的宪政体制。在英国没有一个成文的宪政,但是不妨碍我们称它是一个宪政国家。而在前苏联,他们有一部非常好的宪法,但我们不能够称它为一个宪政的体制。宪政模式在许多国家推行的时候,面临相当大的阻力。以中国为例,在过去限制皇帝的权利历来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皇帝具有一种天然的正当性,他是天子,违反他的意志就是违反天的意志。皇帝权利的限制始终没有一个制度化的规定,于是,皇权就变成了一种不受控制的权力。其实他又受到某种限制,像周礼、祖宗承继的限制,如果能够有一种独立的力量加以解释的话还可以,但就是缺乏一种独立的力量,缺乏一种特殊的限制。我们过去在学习西方的时候,有没有一个探索?像法国这样的国家是共和制,有一个头,叫总统,过几年可以换一个。我们发现美国的国力当时虽然不是特别的强盛,但是美国非常有活力。我们就想学习美国的总统制,我们发现他4年更换一次的时候,我们也知道美国这种制度是我们学不了的。后来我们想学习英国,因为英国有君主。考察西洋,发现英国当时是世界最富强的国家,我们受尽了英国的气,说世界上哪有如此国家!今天一个瑞典,明天一个意大利,又来了一个葡萄牙。就说英吉利,我们只见过英国人,从来没有什么“吉”国、“利”国人来。这说明当时中国人对西方人的了解非常少。但是枪炮方面的教训,使得我们没有办法对待这种新型的国家,它的确是一个全新的文明,要我们去了解他,后来发现英国这个国家是非常有意思的,他们有君主,他们是一个富强的国家,但是我们最终发现,英国是最不科学的国家,100年前的时候,我们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是模仿西方的制度来修订我们的政治法律制度,就是所谓的变法,使我们的制度跟西方接轨,基本上像是前几年加入WTO时做的事情。但是100年后,我们又有一个轮回。我们要按照西方的标准修改我们的制度,比较容易的办法是把西方的法律翻译过来变成我们自己的法律,这种是最好的借鉴方式。像日本、土耳其等都是用这种方法。土耳其就是把瑞士《民法典》翻译过来,为了使得民法学术能够跟进,他们还把瑞士法院对民法的解释不断地跟进,使得土耳其的法律能够学习到最新的发展状况。日本当年学习西方也是这样的,当时的江藤一鸣,拿了一本法国的法典,找了一位学者来翻译,这个学者是研究荷兰的学者,对法语根本不在行,他说他只能查字典翻几个词,但这个大臣说没有关系,我们只要翻译过来,错一点不要紧,只要加上日本几个字就可以成为我们自己的《民法典》。(笑)这说明了一些国家学习西方的紧迫性,学习过程中已经是不得已而为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英国的法律制度不好学。而英国的法律制度很简单,英国的法律在哪儿?原来那是一些判例,所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做判例案件的时候,要研究历史上的判例。而我们是地方自治,我们的地方一自治,军阀马上割据,演变成地方的壁垒。其实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最好的绝对是统一,而不是地方分权。因为地方一分权,就出现了地方的一个个小皇帝。我们要建立地方自治,到今天还有一些困难,所以孙中山先生说我们中国人的自由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多到我们像是一盘散沙的程度。可以说我们今天的制度中间许多的弊端或许跟中山学说尤其是其晚年的学说有着密切的关联。政党和国家之间的地位,领袖的地位和老百姓整体的一个看法,到今天依然可以看到中山先生某些思想痕迹的问题,我们说地方自治是英国的政治制度非常重要的传统,但是我们不可学。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立宪君主制,我们当初看到了“君主”这样一个现实,但我们没有看到他的君主是要受到限制的,君主只是虚位礼仪、民族的象征。当时我们的国家也能把我们的皇帝变成民族的象征,当然,当时可能有人的想法是,如果在清朝的时候是一个汉族人的政权,可能情况会好得多。但是当时是满族人的政权,当时对满人不满的书到处流传,使得汉人和满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化,所以,就说如果当时的政权是汉族人的政权,皇帝会和老百姓有很好的交流,但是我对这种看法是不敢苟同的。英国这种体制是不可学的,我们学不了。最后我们转到了德国,大臣们看到了可以学的体制。我们希望国家强盛,像帝国主义后起的国家能够在世界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份量。这是我们当时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目标,所以中国的体制越来越朝向德国以及学习德国而发展起来的日本。无论是政治体制还是法律体制,德国在中国的一个进化的过程中都发生了重要的影响。我们回到今天这样的时代,有许多问题,西方的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可以说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强化。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要看到这个趋势的另外一面。也许跟民族主义有密切的关系,随着西方制度在全球的传播,导致并不完全是全世界的人民都心悦诚服地愿意去接受这样一套制度,或者说这套制度在许多国家引进的过程中,由于它没有办法发挥在原始国家的基本作用,所以导致人们信心的丧失,由这样的制度引进的人,也开始逐渐不再相信我们应该走这样一套道路。在中国我们经常说康有为、梁启超,包括严复,这些人到晚年都开始转向保守,转向对儒教文化的倡导。开始发现西方的制度在改变我们的制度的同时,也被我们的制度所改变了。异地的东西到了中国将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外来的东西不经过本土化的改造,就没有办法在中国立足,而被改造了的东西已经变得面目全非。(鼓掌)

大家知道莎士比亚的戏剧在中国的传播,传到中国就处在这被改造的过程之中,在中国被简单化了。我们的戏剧观是非常独特的,好人和坏人界限分明。我们在文革期间的样板戏,好人坏人是非常明显的两部分。我小时候看电影,总喜欢问问大人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传统戏剧的程式化模式也都是“公子落难,小姐后花园相会,最后总是大团圆的结局”。(笑)这是现实生活中的悲剧太多,我们不能够忍受戏剧演成悲剧,所以中国的戏剧结尾常常是大团圆。那么莎士比亚的戏剧到中国来也发生了这样的变化,我们的导演在挑选演员的时候总是按中国的标准来选。我们学西方的制度也是如此,比方说我们今天的人民代表大会,也是学习西方的。比方说议会上的辩论,天经地义。英国的议会是最典型的按照辩论的形式设计出来的,执政党和反对党分庭抗礼。当然辩论有规则,每个人辩论的时候脸要对着议长,有助于相互的对立、相互的辩论。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基本上是不辩论的,人数太多了,3000多人没法辩论。当然我们一点讨论没有,也不好,然后就分组讨论,这样就知道这个国家里面实际上受到了行政权的严格控制,我们人大的代表分类出现了问题。西方国家的议会代表最首要的分类是按党派分类,我们看他们访问一个国会议员,他牌子后面有一个(D),就知道是民主党,涉及到党派的设计。但是我们这儿按照党派设计的话,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按照什么分类?研究议会制度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进行分类,我们除了解放军代表团是一个按照职业进行分类的代表团以外,其他都是按照行政区划来分类的。按照行政区划使得行政权利更容易对立法权利进行控制和干预。大家看宪法,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间怎么去至高无上?有些人也在倡导要辨论,但是这种倡导往往以失败而告终。这种西方制度到中国的变形使得推行人感到失望、失落乃至于绝望,绝望以后,认为我们需要寻找自已的途径。其他国家也有这种情况,比方说亚洲价值观,亚洲的独特性被倡导,比如说新加坡的李光耀,在探讨这样一种东西,逐渐开始在政府法律中间试图发展自己的一套话语跟西方相抗衡,当然这样的东西还在进行。经过了100年的发展我们的宪政还没有成熟,我们当然乐于看到一种来自本土,并在本土的文化中发育起来的宪政文化理论得以成功。蒋庆教授是儒学在当代中国的一个代表人物,他研究的问题是如何以儒学的政治理论来回应当代中国法制民主宪政建设的政治需求。许多当代的代表人物,大致上都非常强烈地主张,我们传统的儒学由于过分地强调心性,心性儒学这种东西没有办法使得人性之外的政治制度实现一种博学和美好,所以很难开出外王之花。对现在的说法,始终停在一种理论上,这样就充满了一种家国之忧。“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中国的政治跟士大夫表达的伟大价值,可以说形成了残酷的反差。士大夫的口号越漂亮,现实的政治就越腐烂越腐败。

我们都知道西方的民主有上议院和下议院,像英国有贵族院和平民院,当时的意义就是构筑一种历史文化,我们不能够简单化地理解和沿袭西方的民主,但这种研究是有意思的、有价值的。我们发现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要建立一个儒家性质的学说是不容易的。但是峰回路转,曲径通幽,我们发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考虑到我们国家本土学说的价值,如何建立一种新兴的,不同于西方的民主和宪政的体制。我们看到这种东西正在兴起,今后怎么发展,取决于这样一套学说,在我们这个地球上,能否构成一个在保证人们生活的部分比西方更先进的体系。如果能够展望这样一种前景,对我们也是有很大的说服力的,但是我个人对这样一个前景并不乐观。我自己觉得也许受到的西方民主的影响和限制太多,使我们失去了一种想象力,我们很难想象如何去建立不同于西方的这样一个体系,去改变这样一个现状。

第二,在今天这样放眼全球的时候,我们看到跟宪政相关联的一种趋势。社会主义阵营跟资本主义阵营的两种阵营的对立不存在了,所以带来了一种新型的发展。1989年1990年的时候本来还是让我们感觉到社会主义是很大的一块,后来一下子社会主义只剩下寥寥数国,外蒙古也给搞成资本主义了,只剩下中国、朝鲜、越南、古巴。现在我们把市场经济变成了新的说法——我们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变成了一个非常具有正当性的说法。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在广东画了一个圈儿,使得我们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个联在一起,叫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人的特色不是特别的教条主义,非常适用,这也是一种大智慧,但是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一些代价,摸着石头过河,过去就过去了,没有过去而掉在水里的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但是我们说社会主义体制在过去的一个世纪的实验,我们现在来说是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说的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比如说斯大林主义、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会提高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胡风当年在1949年建国以后,写了首诗叫《时间的开始》,写得多么的美好啊!胡风说历史开始了,我们不免想一下,真的是历史是从1949年开始的。中国人特别喜欢说自从什么时候以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化大革命以来,小平同志经常说改革开放以来,十届三中全会以来等等。前几年我们经常会说13年以来,这其实意味着过去的这种姓社姓资的宗旨以后终结了,这是中国文化非常大的特色。但我们不能不承认,经过100年沉痛的历史教训,历史的阶段也许不能超越,我们必须要补课,我们要知道人类的认识,最灾难性的时刻,往往来自于把人世间变成人间天堂的那种努力。我们知道国家、政党的权利,如果不受法律的限制,一样会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这是我们多年的惨痛经历所得来的无比宝贵的教训。所以今天我们需要宪政,我们希望建立一个违宪审查的机制,我们看得到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是否能够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宪政审查机构,审查违宪法规的机构。早些时传出一个信息说这个机构建立了,全国人大下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下面建立了法规立案室,我们希望以后有更好的发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争执不存在了,一定会在将来给我们未来的制度带来一个很大的发展。我们现在不仅仅相信在坚船利炮或者科学技术方面需要学习西方,我们还要在制度方面学习西方,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来共产党的许多官员到西方去留学,这就意味着现在我们要进一步学习,我们要建立一个更加合理的,更加公正的政治法律体系,我们相信对今后的宪政之起步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个趋势是:超国家的组织正在形成。18世纪所形成的国家在发生着潜在的、不可觉察的变化。我们都知道按照国家的定义,按照国家的传统定义,国家是人民,国家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近代以来民主的发展使得我们强调对政府能力的制约,但是我并不是说我们承认国家在外围的主权之内否定国家的至高无上。所以国家可以制定法律,所以国家可以规定国会和人民,可以从事外交活动甚至发动战争,政府是至高无上的,我们现在可以反过来说,现在的模式是国家集政,国家变成了至高无上。但是,我们看到最近这些年情况正在发生着非常明显的变化,比方说欧洲国家成立欧盟。我们关注的欧盟,它完全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而且它可以对国家进行直接的干预,有直接的约束力。欧盟的各个成员国中单个的公民可以对他的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欧盟法院进行审理,它所做的判决可以直接达到每个具体的个人,各个成员国的政府必须要遵循法院的判决、执行法院的判决。加入欧盟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所有加入的国家都必须废除死刑。这种国家之上的组织也有了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这是过去闻所未闻的。而今天欧盟的力量越来越强大。过去有联合国,由于文化范围的超大跨度,在运作上它形成不了政府的模式。而今天我们从欧盟看到了政府的模式。这不是偶然的,在欧洲的各个国家也曾经有服从于超越国家之上的机构约束的历史经历,罗马教庭、基督教、天主教对于各个国家的冲突,逐渐形成了在宗教意义说超越政府之上的权威,这是欧洲能接受这种超越国家的组织的历史性基础。

今天我们仍然倡导“主权高于人权”,我们虽然参与了许多国际条约,国际声明,但我们没有把这些条约声明直接转化为国有的法令。我们加入了国际人权两公约,政府签字了,但是人大不审批,这让我感到奇怪,老是审查,这简直是拖派!我们承诺的事情为什么不赶快去履行呢?如果加入了,人大批准了,我们国内会有一个法律制度上非常大的变化。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也经常超越国土的界限去对另外一个国家的事务发表评论。比如南非在废除种族隔离政策之前,我们经常抨击南非的种族政策。我们还是喜欢“一个国家的内政是至高无上的”学说,倡导“主权高于人权”,坚决反对西方国家借人权口号干预我们的内政,但是另一方面我们要参与联合国的相关活动,这也是一种矛盾。从发展趋势看,一些学说可能会被我们逐步接受。这个道理很简单,历来是政府统治我们,我们服从于政府是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好。这就是我们说“主权高于人权”的原因。政府存在的前提,就是人权得以完善的保障,如果不能得到完善的保障,我们宁愿改变我们的政府。如去年政府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决定,这是政府通过人民的意愿做出的。当然这还远远不够,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再接再厉,能够做得更好!

第四,司法权力在全世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内不断地膨胀、扩张。国家的权力通常可以分为三种:行政权力、立法权力、司法权力。我们需要一种机构去制定规则、执行规则,同时还需要一个机构裁判纠纷。许多国家比如美国,在立国之初的时候,三种权力之间是不平衡的,立法权力非常强大,行政和司法处于弱势。最高法院成立之初,国会在地下室审理案件,因为它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司法权力很弱,只是后来才开始变化。20世纪50年代以前,美国的行政权力占主导地位;50年代以后,人们发现一个惊人的趋势:钟摆正在朝向司法的权力上摆,司法的权力在不断扩张。随着美国国力的强盛,美国的文化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的扩大,这种司法权力的膨胀成为许多国家借鉴的对象。比如,伊朗通过司法的方式解决了政治的冲突。司法行使权力是两派通过法庭相互辩论,最后找一个中立的第三者做出裁判。在美国这样个国家,早在170年前,美国的所有的政治问题都会转化成法律问题,最后由法院来解决,法院已经具有相当大的权力了。别国都是通过战争来解决问题,但是美国每每通过司法的方式来解决。大家还记得美国的一个总统——塔夫托先生,当总统时,他觉得这不是自己人生价值的最高实现,而认为当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才是!最后他当上了!一般最优秀的美国人认为最好不要当总统,二三流的人才会选择当总统,因为总统要讨好群众,不管谁的孩子,抱着就亲,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生的,这能表示亲民,也就是讨老百姓的喜欢!(笑)最优秀的人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美国总统的任期基本上是4年,4年一结束,就开始讨好人民去了,如连任不上,4年就结束了;如能连任,8年以后又成老百姓了,可以回家了。像卡特卸任之后去开农场,克林顿则是做演讲。最好的职业是干一辈子。这才能显示自己一生都在发挥作用。法官是终身的,而总统行使权利比较“薄”(不知道这样形容是否恰当),他不是一个学术化的权力,他的权力就是简单化的命令、服从的模式,而法官的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要进行非常复杂的说理,要调动所有的知识、智慧,这种论证过程是非常有魅力的。有一个美国大法官说过,当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惟一能够让人忍受的一点就是你可以发表与自己的同事不同的观点。联邦最高法院里有9个人做判决,大家都进行论证,论证的目的就是要有不同的意见,进行了非常复杂的论证后,他们推荐一个人做判决书,同时把判决发布给人民。有一位伟大的法官赫姆斯塔那,62岁时被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直干到91岁。他被认为是美国联邦法院史上最伟大的一位法官。他一辈子就擅长于写不同的意见,是一个天然的反对者形象。美国社会倡导差异性,比如一帮社区的居民在讨论关于修路的事情,讨论到最后大家都同意,只有他一个人不同意。大家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也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不喜欢大家都同意”。把赫姆斯塔那法官的意见搜集、出版后,你会觉得当时他所持的相反观点属于少数派,但是后来却显示出它具有历史先知的预见性。法律10年以后发生了变化,10年没有法律效力的判决,10年以后却能够生效。法官是一种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职业,天天需要思考。做一个大法官多么美好!赫老91岁时胡子、头发、眉毛全是白的,穿着一身法袍,发挥着自己的知识、思想、智慧,有全国性的影响力。这种职业非常具有吸引力,它吸引了最优秀的人才!直到今天,这仍然是事实:当总统的人是笨蛋,当法官的人才是这个国家最聪明的人。司法权逐渐获得了对政府权力的审查权,行政政府乃至于议会、立法机构,他们的行为都必须受到司法的审查。有一本介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书,他们从来不追求法官的年轻化,平均年龄是60岁,7个老男人和2个老女人(女权主义观念兴起了)。最高法院不仅仅具有司法的角色,而且具有非常大的政治功能。法院做出裁判你必须执行这个判决,比如戈尔竞选总统失败了,“我非常愤怒,但我必须执行!”幸好4年以后还可以再次竞选。法国的总统任期是7年,如连任就是14年。一个国家领导人14年都不换面孔不是不好,而是大家看得太多了,天天就那么几个脑袋,他会烦啦!所以戈尔可以忍受,4年以后才50多岁,还是身强力壮的一条好汉。如果总统一竞选成功就说“我不下了!”,那就隐含着相当大的危机。……美国用一种司法的方式解决了政治的冲突,这是非常好的,就不需要打仗了。由于司法权的膨胀,司法权能够管理各式各样的事情的历史经验也受到了全球化的关注。

二战以后,世界各国都运用司法权力来进行裁判,确实是全球化的美国化,如全球知名的麦当劳、肯德基,好莱坞。我不大喜欢法庭的电视直播(记者摄影),当一个镜头对着你的时候你就不由自主地紧张,法官不应该受到这样一种镜头的威胁。我还好,可以比较从容地面对这种紧张。司法的权力在全球范围内扩张,举个例子,我们曾经到德国一个法院去考察、学习,德国的政法法院和其他法院一样,坐落在德国一个很小的城市,它和美国、英国有着同样的体制,把所有的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在德国,金融的首都是法兰克福。过去政治的首都在波恩,波恩是另外一个10万人的、很偏远的城市,现在在柏林,柏林是一个大城市,它大不过广州,更大不过北京。文化人的首都在海德堡,远离首都,是一个在河边的城市。海德堡大学是德国最古老的大学,有很多大师,比如说黑格尔、康德、歌德等,都在那里教过书。河边有个小路,叫哲学家小道,可以上山看两岸的景色,在这个小路上散步都不是等闲角色。大家不一定要到首都去读书。我特别希望在广西的北海有一个中国最好的大学。学法律人的首都在法兰克福,因为联邦最高法院就在法兰克福,联邦法院就是学习美国制度的结果。对国家宪法的推崇,需要在政府政治层面上、议会政治层面之外有一个解决纠纷的制度,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就承担了这个使命,过去几十年间德国的宪法法院建立了案例法和学说,比如解决政治冲突的学说都是通过宪法法院做的裁判来加以解释的。我希望中国大陆也能够有一个宪法法院,能够裁判一些纠纷,比如说不同地方的纠纷,不同政党的纠纷,甚至可以在涉及到宪法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个机构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司法权利的膨胀扩张的另外一个表现是行政权利或立法权利,在行政权利的过程中经常采用司法的模式解决问题。比方说听证会这样一种模式。听证模式在全世界经常运用。听证会,就是一个准司法模式,它把法学模式引入立法权利、司法权利来解决纠纷,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人(受过法律训练的人)的参与变得非常必要。

以上简单介绍了宪政发展的四大趋势,这四大趋势都跟中国的现实情况有紧密的关联,中国宪政也会受到这些趋势的强烈影响。

中国是一个大国、一个古老的国家,这个国家里面制度的发展很难一蹴而就。有一些小的国家经过一段时间他们宪政的发展很快有起色,而我们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历史传统悠久的国度,同样的改革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但困难是我们努力的理由,而不是逃避的借口。大家关注过我过去的情况,说对我参与“五学者上书”表示敬意,我觉得不敢当。国务院的一些过时的法规都废除掉,是每个发出吼声的人所努力的结果,数以百万计的人的发言构成了政府所不能忽视的力量。

我们最后不妨以国歌做结束语“每个人都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鼓掌)谢谢!当然宪政实践不仅仅靠吼,更需要我们具有理性的建设性的努力,中国有的时候缺乏妥协性,不仅是存在于政府中,还存在于国民的心态中。每个人在理性的时候用理性的态度,对待现实的情况,必要的时候要学会妥协,学会让步,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信通过每个人的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会对中国宪政的前景表示乐观,我们企盼着中国宪政的美好前景!谢谢大家!(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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