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炜 转载自:网络
最近香港发生的事情很多,本群中关于香港的说法很多,我觉得有义务说几句,毕竟我在香港已经呆了好些年了。
我很惭愧,本人至今还听不懂香港话,这主要是由于我的语言能力差,同时也因为我的工作语言不是广东话,居住周围大多也不是香港本地人。正因为如此,我的观点不代表香港人,只代表我自己。在谈香港之前,想先声明几点:第一,我不会回应那些对香港这座城市和香港市民进行谩骂的言论,作为北大人,谩骂太失水准,就谩骂进行回复和评论也失水准。第二,我会将事实和观点分清楚,不拿自己的观点当作事实;第三,我肯定有自己的立场,不会假装没有立场,那样很虚伪,但是很愿意回答立场不同的校友提出的问题,如果我不知道答案,会诚实地承认。
首先,我想先说一下一些关于香港的基本事实。最近一位叫罗新的网民发过一个帖子,里面谈到香港在一些重要方面的世界排名:最自由的经济体,连续24年全球第一;全球金融中心排名第三,仅次于伦敦和纽约;基础建设竞争力全球第一;航空货运量全球第一;治安指数全球第六;人均寿命全球第一;3所大学跻身世界前50名……
有人在帖子中也谈到一些香港人对于大陆人血浓于水的历史事实,指出在每次国难的时候,香港都会挺身而出。例如:二战爆发之后,香港的两个小商贩发起义卖活动,将一天的收入全部捐给抗日队伍。这个义举迅速席卷全香港,从小学生、老婆婆、家庭妇女,到工厂、商铺、酒店,全民行动,仅这些义卖活动就募捐了几百万元。后来,这种方式也延续到其他海外华人聚居的国家,为中国抗战做出巨大贡献。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很多广东一带的灾民为了生存偷渡香港,多的时候一天就有几千人。香港从市民到社会团体都敞开怀抱,伸出援手,给他们提供各种生活用品,掩护他们进入香港。当时,金庸旗下《明报》发表了这样的社评:“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最大的仁政,是救人的生命!”
1998年,中国各地爆发特大洪灾,损失惨重。香港政府第一时间拨款赈灾,演艺明星也纷纷行动。那一次,香港总共筹款6.8亿,世界第一。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香港当年就捐出100亿港元的赈灾款。之后十年,又援建了近200个重建项目。
这么多年,香港人做的公益事业数不胜数。娱乐大亨邵逸夫,一生给内地的各项捐款超过100亿港元。全国各地的不少高校均有“逸夫楼”;影视明星古天乐,用挣来的钱在内地捐了100所希望小学,人称“古校长”;香港市民黄福荣,热心公益,常年做义工。2010年,在青海玉树地震中,他两次进入废墟抢救孩子和老师,自己献出宝贵生命,等等。我身边的年过70,还在大陆建希望小学的香港人也不止一个。
朋友所讲的有关经济、卫生、教育、治安、人均寿命等的排名大体与我的阅读相符,关于香港人对大陆人的同情和支持也被报刊和书籍描写过,我至今还没有看到不同的事实描写。如果有人不同意,可以反驳。
关于香港与大陆的比较
不错,香港是一个缺乏资源的城市,人才也远没有大陆的数量多。假如同文同种人群的智商是正态分布的话,大陆的人才数量远比香港多,考虑到科学研究和经济发展的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与大陆相比,香港的条件更是无法相提并论。与此同时,由于历史和政策原因,香港也的确有很多问题:它的财富分配的贫富悬殊比中国大陆还要大;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过高;香港市民、尤其是年轻人的住房十分困难;香港的许多专业人员缺乏创造性,倾向于墨守成规。
由于上述诸多原因,与大陆经济过去四十年的快速相比,香港的相对分量下降是可以预期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个少量中国人积聚的弹丸之地,尽管带着种种问题,它在过去一百多年包括近四十年的发展是不容否定的,尤其是它对中国发展的贡献和对亚洲金融业的贡献远高于其应该有的份额。不少人说,依托中国的发展是香港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点没有错;但是有少数强调这一点的人却刻意回避为什么这个小小的、寄生的“依托体”能够做出高出其应有份额的贡献,而强大的“被依托体”却长期得不到发展,只能要靠人家(香港和外国人)的“依托”来发展,不仅如此,还要以居高临下的态度来嘲笑香港,这种思维方式和辩论方式令人匪夷所思。
在我看来,香港的自由和法治是香港经济发展和市民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的保障,也是很多外国投资者愿意将在远东的总部放在香港的一个原因。香港的自由,不单单是政治言论和出版自由,还有货币自由兑换、对外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建立企业的自由等等,基本上政府没有多少不合理地干涉企业经营的空间,这样的制度虽然也会给投机者提供钻空子的机会,但是更重要的是它给真正的创业者和正当的经营者减少了制度性成本,促进了香港经济的活力。香港的法治,例如,坚持无罪推定,有完全独立于行政权力的法院和法官,还有专业的、不受政府支配的专业律师队伍,这些都是外国投资者愿意将总部设在香港的重要原因,而且他们在与中国有关企业签订合同时,普遍坚持将法律适用地和仲裁地点选择在香港。
香港的市民住房非常紧张,但是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和基本权利保障方面的水平不错。我讲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有一天我吃鱼被鱼骨卡住了喉咙(本人属猫,好吃鱼:)),很难受,但是因为是周六晚上,附近的私人诊所都关门了,于是跑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处公立医院,等了三个小时,医生让我照了片子,收我住进病房,当天晚上从住院医生到主管医生一共三人前后来诊断,第二天被推进手术室,用内窥镜将鱼骨从喉咙深处夹出来了。出院时到收费处一看账单,120港币(大约15美元),当然在账单上注明:如果我不是香港居民,应缴费用是6000港币(大约750美元)。可见,香港穷人的医疗是很便宜的。当然没有看私人医生那么快捷和舒适。(这里有一句题外的话,等我到停车场取车的时候,发现由于将车停在在短期停车的地方过夜,停车费加罚款共计1000元港币。我一想到住院手术的费用那么便宜,当然也就毫无怨言的将罚款交了!)
下面在讲讲这次处于漩涡中心的修改条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以及香港政府重要官员在修法事件中的表现。 被香港市民称为的“送中条例”是指香港特区政府提交的、目前正在立法会审议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也有人将其简称为“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此次修改相关法例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提供法律基础,方便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今后根据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等司法管辖区提出的要求向对方移交犯罪嫌疑人和进行法律协助。
就我个人看,讨论修改引渡条例本身没有多大问题,但是我与许多香港人一样,主要担心的以下几个方面:
香港的引渡条例的修订并没有给立法会以及公众足够的讨论时间。政府的态度极为傲慢,有强行推行的意图。修改案提出的时间的是今年二月,之后,仅仅给二十天的公众参与讨论时间,这么一个后果严重的修改条例仅仅只有二十天的公众讨论时间,这无论如何是不够的。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虽然西方多个民主国家都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但是,香港与大陆之间签署的引渡法案与法国与中国签署的引渡法案性质不一样,法国与中国是国与国之间,巴黎对北京拥有一定抗衡力。而香港只是中国国内的一个城市,属于中国,尤其是,最终决定是否引渡的特首是又北京任命的。所以,香港当局是否拥有足够的能力承受来自北京的压力?这是大家最大的担心。
在政府仓促推动引渡条例修改的背后,不少建制派议员和北京人大常委会的官员近来不断提及的关于基本法23条立法的问题,这个立法在2002-2003年曾今引发50万人的示威抗议,最终因为惧怕民意的三位偏建制派议员倒戈,政府无法通过,被迫撤回。在香港人看来,所谓23条立法是为政治迫害敞开大门,是冲击香港言论、结社等自由的底线,现在中央又通过各种途径要求香港重启立法,大家普遍认为强推引渡条约修改的背后将是强推23条立法。
最重要的是,香港人反对“送中条例”所表达的是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不信任,他们知道,大陆的法官由党的政法委管的,而政法委的书记只听党的书记的,一旦得罪了政府,政府想为你定罪十分容易。想当初政治犯刘XX还曾经被以嫖娼的名义判以劳动教养。我想不信任大陆司法制度的恐怕不仅仅是在香港的中国人,假如政府允许一个中立的研究机构在大陆人中间做一个公正的调查,恐怕人数也不在少数。
至于香港官员在修改“送中条例”中的表现,更是让香港人愤怒。例如:代表政府向立法会提出该法例修改的保安局长李家超,先是在立法会上完全回避议员提出的问题,在最后一天咨询的时候,公开说大陆的司法独立在世界是表现好的。其实谁都知道,从习近平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周强,早已经公开反对司法独立,而且提出要向“司法独立亮剑”,而李家超却以司法独立排名世界靠前作为大陆司法辩护的主要论据,这不是帮到忙吗?有这样的公关,怎能不引起众怒?叫人怎么相信特区政府。
再看林郑月娥。 在6月9日的游行出发地维多利亚公园,香港警方刻意压缩游行路线,以致数十万等待出发的示威者在毒辣太阳下爆嗮两个多小时,(我当时在维多利亚公园现场)现场不断有人中暑倒下;而此时的林郑月娥却在冷气足足的大殿里和北京派来的钦差们出席一个向故宫赠送檀木的仪式,并且游行之后迫不及待地重申不会改变强行通过“送中条例”的做法,傲慢的林郑月娥作出的这种对数百万人的公开挑衅进一步地激怒了香港人!当初50万人参加反23条立法的时候,董建华在办公室坐好几个小时,担心出事,而且随时准备应付意外发生。如今林郑的表现等于是在公开地告诉香港人,我根本不在乎你们想什么、干什么,你能把我怎么样?有如此只看北京眼色行事不顾市民观感的政府官员,你能指望香港年轻人不愤怒吗?
关于这次香港示威的规模及其相关的问题。 谈到这次游行示威的人数,对外人最大的误导莫过于“上街的是少数人,沉默的大多数是支持政府的”这样的论调,在群里听到人说,参与游行的最多只有20万人,我和朋友曾经自己做过一个计算,游行路线大约3.5公里长,道路的宽度至少有30-40 米宽,还有人行道,以及侧边的道路都是人,一排至少40-50人, 因为人多,游行出发时间被迫提前半个小时,大约是2:30,队尾出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30, 北大人应该会算术,站在路旁数人头,一个小时能经过多少人,六个小时能经过多少人?你相信官方关于20万人的数字吗?
昨天刚刚看到中国驻英国大使李晓明接受BBC的采访,他当众撒谎的本领真令我惊掉下巴,他说游行的人数只有20万,而签名支持政府的人数高达80万。前面已经说了20万人之说是何等荒谬,再来看看这八十万人。且不说游行者是在烈日酷暑之下煎熬,你叫那所谓的80万人出来试试?更重要的是,网上签名只要填身份证前面的四个号和名字便算数,这里有多少水分就更不用说了,老人、小孩的身份证都可以拿来用,其他人的身份证也可以被盗用。
其实如果中国官方和相信官方的人真的想证明,支持政府的比反对政府的人多,那很简单,一个全民公投就解决问题了,林郑月娥和中央政府敢这样做吗?否则就不要再编造人数优势来欺骗舆论了,这样做太低级了。他们不敢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没有多数。
在这里再讲一点题外话,与人数和民意有关,香港的立法会只有一半的席位(35人)是由市民直接选举的,在这部分席位中,建制派(支持北京政府)占少数,而民主派占三分之二以上。至于另外一半席位(35席)是由所谓的功能、界别组选举的,相当多的组别根本不用选,只有一个候选人;还有的只需要几十张票就能当选,而且这些选票中有不少是公司投票、集体票,正是这一部分席位的选举大部分被政府操纵,所以政府才有所谓立法会的多数。
我想说明一下,我在这里讨论的不是选举方法的对和错,事实上我也认为,不能搞民粹主义,商业、教育界、法律界等也需要有高素质的代表参与立法,但是我想说的问题是,怎样才能看到多数人的民意,什么是香港的民意。至于民意正确与否,可以讨论,但是政府不应该又当婊子、又立牌坊,明明压制民意、强奸民意,却堂而皇之地宣扬民意在自己一边。
还是有关于参与游行的报酬问题,不少人说,参与游行的人没人发1500元港币,(群中也有人传播这个消息)。根据我计算,正规参与游行的人至少80万人,如果按照有人散布的参与者每人发1500港币,那么不算其他组织费用,单单是发到人手的就高达12亿现金。民主派没有这个资源,至今也没有看到权威当局指责外国人出钱,这个财气只有香港政府和大陆政府才有。
这里再讲一点个人的经历,我参加完上周四过烛光晚会之后离开香港,后来又专门在周日中午赶回香港参加游行,游行前在铜锣湾一家叫“湖南轩”的餐馆吃饭,这是一家大陆人开的餐馆,当店里的人知道我吃过饭要参加游行的时候,问我到那里领取1500元的游行费,我问她听谁说的,她说很多人都这样说,我告诉他,我不仅不知道游行有报酬,而且捐出去的钱也比这多。我对她说,如果真有此事,请她带我去领1500元的报酬,我会付她1499元。她也不好意思的笑了,没想到这个谣言居然能够在北大人的群里堂而皇之的流传,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拉拉杂杂地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让愿意知道真相的北大朋友知道香港正在发生什么,当然里面有不少是我个人的亲历,是对是错,自有公论。至于对那些不愿意知道香港、讨厌谈论香港的朋友,非常对不起,我今天有点霸屏了,不过听说霸屏在这个群是常有的事, 我不是大师,但是也占用了一点空间,如果我的做法引起众人的不满,在下也一并道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