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看理想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看理想” 原文链接
文 | 李厚辰
前台实名似乎已成定局。据红星新闻报道,微博内部人员已证实,100万粉丝以上的微博大V将实行前台实名。所谓“前台实名”,是将用户真实姓名和职业信息在互联网页面公开。
微博CEO的账号“来去之间”已进入前台测试
从开始有互联网前台实名的传言,到微博CEO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前台测试,再到B站也传出执行前台实名制的消息,前后不过一周时间。该规定当前尚未影响到绝大多数人,也许以后也不会适用于每一个用户。但其执行速度之快,影响之深远还是不可小觑。
01.
令人迷惑的规定
到目前为止,从法律的意义上,这个规定非常矛盾。
一般而言,只有国家及其司法与公安机构,才有资格对另一个体实施基于人身的强制措施和惩罚。这样的机构,对于获取公民的实名信息也没有任何障碍。我国实施实名注册规则已经11年,早就完成了后台实名制。也就是说,有权进行人身干预的机构已经有了实名信息。
那么一般人知道了对方的实名信息后,可以做什么吗?答案是不可以。不仅不可以,甚至会违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等”,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平台实行前台实名制,当然会有相应的“用户条款”更新,但如果我看到某人的真实姓名,大张旗鼓地公开给其他人,即构成侵犯隐私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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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知道某人的姓名,据此进行人肉搜索,同样是不可以的。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综上所述,需要知道实名信息,可以通过实名信息进行调查、追缉、强制措施的,早已经知道了实名信息。知道了实名信息后,不能做什么的,徒增犯法风险。既然如此,前台实名制带来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实在令人费解。
02.
前台实名的风险
从法律的意义上分析,前台实名制是矛盾的。而从实际的意义上,这个规定潜藏着风险。
前台实名提供的是普通网民的介入可能性,而非有关部门。在网络舆论环境里,他人的“姓名”对普通网民,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没有意义的信息。针对一件事情的讨论,不管是进行事实的辩驳,还是道理的辩驳,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对方叫什么名字,对一件事的事实或背后的道理都不会构成影响。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对人”的。其一就是这个人的“身份”与其言论内容有关。比如他以“专家身份”发表拥有“专业权威性”的舆论,那当然我们需要知道他是否真的是专家。不过这个也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社交网络,都有认证的机制,行业或专业领域人士,通过认证都可以确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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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情况是知名人士,如果有人冒充其名字招摇撞骗,会导致困扰。比如哪个奥巴马是真正的奥巴马,这同样可以通过认证流程锁定其身份。
因此,不管对方以什么身份发言,不必知道他的名字,就足以对其身份进行质疑核实。或者在有他明确造谣证据的情况下,通过相关功能让有关部门介入。
在这样的背景下,普通网民要用到对方的真实名字,只有在威胁的时候。威胁要发挥效力,就会超出网络身份的界限,对人的实际社会身份,包括职业安全、人身安全、社会声誉等造成影响。这时候知道真实姓名就非常关键了,基本等于替网友省了“人肉搜索”的步骤,这是很浅显的影响。
有人认为这会带来正面效果,让大V们更加谨言慎行,杜绝造谣。但在这里,需要先区分一般被网暴对象是因为什么原因被网暴。既可能是提供了错误的事实、逻辑错误的道理,也有可能提供了“负面”的情绪,让网友感受到了冒犯。如前文所说,前台实名提供的是普通网民介入的可能性。而相比事实和逻辑,普通网民有时是“情绪敏感”的。
前台实名制,让“冒犯普通网民情绪”这件事的代价空前提高。这里的“普通网民”不必是全体,只需要是其中具有相当数量的一群人,就足以通过你真实的名字,对你构成深切的威胁和影响。
“冒犯普通网民情绪”的可能性非常多元,不管是提供了部分人无法接受的“价值观倾向”,还是对部分群体进行“过度”的谴责,展现出他们无法接受的“生活方式”,在一个对立事件中“站错队”,捍卫一个大家一直批评的对象等等,这个例子可以无限延长。
与司法部门的相对刚性和原则性不同,普通网民是一股善变的、可鼓动的强风,前台实名制会让这股风力,大到可以左右很多人嘴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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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让发言变得胆怯和温吞,我们势必看到更多的“解释”或“叠甲”(为了避免被骂而补充的免责声明)。当然更多情况下,很多人会直接放弃发言,因为代价变得太过巨大,网络环境的极端会前所未有的加剧。
一直在提供“正确”情绪的那些人,即便拥有争议,也更容易受到相关法规的保护。但如果一个人总是促发不那么“正确”的情绪,或许面临这种风险——他的“网络舆论”生活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03.
减少谣言的方法
我们可以退一步讨论一个更有意义的问题,如果需要更有效的公共理性和舆论,实名制在里面可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从2012年起,后台实名制的实施已经十余年了。网络舆论环境似乎并没有变得更理性、更求真、戾气更少。优质的帐号似乎也没有越来越多,并通过实名制淘汰劣质的帐号。
我国是现在全球唯一一个实名制注册的国家。韩国比我们起步早,早在2002年,韩国政府就开始推广在互联网上使用真实姓名,并在2005年正式推出实名制。从2009年起,韩国有35个网站按照修订后的《信息与通信网络法》实施了实名注册制度。
但在2012年8月23日,韩国的最高法院决定,互联网实名制政策违反了该国宪法。八位法官一致认为,限制网民在网上使用匿名的权利并不符合公共利益,尤其考虑到一些非法活动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因此,实名制的规定对表达自由构成了不必要的限制,进而中止了后台实名制。
人会因为实名而变得节制,其实是个一厢情愿的逻辑。因为“罚不责众”这个简单的道理,网民数量到达9亿,让不管哪个部门都几乎只可能对造成众大舆情的极端个例进行介入。但对实际塑造互联网文化的大众,并无法施加真正的震慑,不管对哪方都一样。这是中心化管制的一种困境,中心化管制需要巨大的成本和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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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在去中心化的结构下,网络舆论的质量也许会上升。总有一种假设认为,人只有在受到行政惩罚的恫吓下,才会避免造谣,不然造谣有利可图,就会无所顾忌。但实际上,网络舆论的生命与“信誉”高度有关,很多媒体为何有严格的实施审查流程,不是因为他们道德高尚,而是竞争对手虎视眈眈。如果连续发生重大事实纰漏,会被竞争对手大作文章,信誉破产后,弥补会尤其困难。
虽然网络媒体在信誉上的苛刻与传统媒体不同,但开放的、竞争性的媒介环境,让媒体间互相钳制,互相的批评变得可能,这塑造了类似学术圈“同行评议”的氛围。同行评议作为一种非常高效的、去中心化的结构,已经被证明是最好的维持整体信誉的手段。
这个对比也许可以让我们突破“管与罚”的思维定势,考虑很多问题靠“竞争和博弈”得到解决,让已经结构性失衡的普通网民及其“情绪偏好”进一步削减。
尾声
我们有一个迷信惩罚和惩罚线索的环境。去年起短时间铺开的IP地址显示规定,最初的初衷据称也是为了避免谣言。逻辑很简单,一个发生在四川的事,如果是上海的IP发布,应该就是谣言。
但细想似乎没什么道理,四川的人把视频传给一个在上海的人发布出来,也没什么奇怪。一年过去,IP地址规定留下了赤裸裸的地域歧视、对海外IP的立场预设,或者比立场预设更严重的“审判”。
提供这样一个片段信息,提供的并不是一份“真相”,而是一个微弱的“猜忌线索”。一个名字,起到的也应该是类似的效果。不过倒也不用太担心,有很多人基本已经是实名上网了,从身份到做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冒犯受众的情绪好似家常便饭,对各种威胁也逐渐适应,当其不过是个坏天气。
对于追求更重要东西的人,而非投机者,这不过是个小插曲。